“哼,想咬我?想太多了。”被咬这么多次的巫妖已经训练出超乎常人的反应力,这种速度的突袭,一点难度都没有,不吹不意淫,他闭着眼睛都能打中。
拿起地上的大背包,背在背后,巫妖,不,他现在的名字叫做约翰,是这人皮原来的名字,因为他实在是懒得取名字。
离开湖泊,看了一眼最后的城堡,约翰走了,朝着被雾霾遮天蔽日的区域走去,身影逐渐被雾霾吞噬,最终看不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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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指路戒指的帮助下,一路直走不知道多久的约翰终于见到了出口,林间小道的尽头。虽然外头依旧是很难看得见人的雾霾,但比起“迷霞之森”两米内看不清的雾霾,这已经很好看见了,十米以内的范围还能看清。
尽管“雾霾洛德森”终日被雾霾笼罩的地区,是被诅咒的,但依旧还有其他生物居住在其中,“雾之都”正是能够适应雾霾气候的生物聚集的城市,约翰前往的目的地正是这座城市,以往的经济来源和装备都是从这获取的,如今也一样。
为了方便其他外来者前往雾之都,路上会设置很多指示道路的路标,只要跟着路标走,就会到达雾之都。
约翰跟着路标走了大概一天不眠不休的时间,来到了雾之都的城门口,在这里,他遇见了许多人类角度来看被称为“怪物”的生物,雾霾环境下顽强生存的种族——大眼怪。
“大眼怪”是一种很奇怪又特殊的类人型种族,来源据说是远古时期之时就已经存在,作为容易辨认特征的超大号眼睛能够轻松穿透雾霾看清周围,而且智商也与人类无疑,拥有独特的语言和生活习惯,他们的食物很广阔,基本上只要是能在雾霾条件生存的植物,他们都能吃,嗯,他们是素食主义者,反正约翰从来没见过这些大眼睛宝宝吃过肉,口头上说不吃,私底下谁知道呢。
雾之都其实就是大眼怪们生活的城市,他们仿照人类的城市结构,建立了可以抵御外敌的高大城墙,因为和人长的差不都,生理习惯也类似,他们居住的房子也大多是木石建筑,有属于自己的秩序。
和一些爱好和平的种族一样,大眼怪也是,允许他国来到此地进行游玩,也就是说,人类还有其他种族也会来到此地游玩,只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