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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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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文四年,五月,燕王发兵泗州,十万大军围城,城内守将周景初自知不敌,更别指望朝廷派遣援军,干脆打开城门,举城投降。

泗州上下官吏皆降,不肯投降的,要么自己找条绳子了断,要么趁燕王未入城之前南逃。

周景初还算厚道,念在共事的交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了这些人出城。

城外的燕王也没派兵追击,跑就跑了,就算跑去给朝廷报信也没关系,朱允炆手里还有几张牌,他一清二楚。

除非天上掉下块石头把朱棣砸死,否则,战局至此,建文帝想翻盘基本是不可能了。

拿下泗州之后,燕王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派兵点查库藏,也不是搜捕城内奸细,而是换上冕服,领着朱高煦和朱高燧拜谒祖陵。

从起兵造反到打出河北,四年时间,朱棣经历了太多,憋闷,愤怒,恐惧,此刻都化为了一声长叹。

比起成功,更多时间,他想到的是失败。

几番死里逃生,除了感激拼死搏杀的手下将领,更应该感谢脑袋经常发抽的朱允炆。

道衍给建文帝发了许多张好人卡,燕王表示认同,侄子的确是个好人。但在政-治-斗争和军事博弈上,最不需要的就是好人。

祖陵前,燕王玄衣右衽,冕旒五采,叩首三拜,庄严而虔诚。

玄衣上的真龙似要飞天而起,没有礼乐,没有钟磬,只有雄浑的帝王之声在天地间回响。

“天子无道,为奸臣所惑,改祖宗之法,坏亲亲之情。朝无诤臣,为保江山社稷,奉高皇帝遗训起兵靖难,今已四载。几番生死,幸赖祖宗,得今日拜陵下!”

“后代子孙,于祖宗陵前立誓,定当扫除奸佞,荡平宇内,复太-祖之法,还社稷清明!”

说到最后,燕王拜泣:“祖宗有灵,佑我大明江山!”

跪在老爹身后的朱高煦朱高燧有样学样,在陵前叩首,大声道:“祖宗有灵,佑我大明江山!”

陵下将士以朱能沈瑄为首,以长枪敲击地面,齐声道:“殿下千岁!我等誓死追随殿下,扫除奸臣,清君侧!”

孟清和伤未痊愈,勉强支撑着站在沈瑄身边。

估计燕王父子即将完成祭拜,暗中拉了沈瑄一下,低声在沈瑄耳边说了一句话。

沈瑄没有转头,而是将话原封不动的传给了朱能。

朱能慎重点头,站在他身侧的徐忠房宽等也得了提醒,心中暗道,不怪沈瑄能得王爷赏识收为义子,这份心思着实难得。

殊不知,躲在草原狼背后的狐狸才是真正的推手。

身着冕服的燕王父子刚一出现,脸上肃穆的神情尚未退去,陵下的朱能,沈瑄,徐忠等大将,同时手按长刀,单膝跪地,高呼:“殿下千岁千千岁!”

事先对了暗号的只有五军主将,但副将和小兵们也不傻,见主将跪下了,自然不会继续站着。

士兵接连跪倒,千岁之声如潮水奔腾拍岸。

百人,千人,万人,十万。

吼声直冲云霄,狠狠击在朱棣的胸腔之上。

“殿下千岁千千岁!”

泗州百姓也被陵下这一幕震撼,在族老的带领下,随将士们一同高呼。

军心,民心。

燕王攥紧拳头,非如此不能自抑。

人上之人,九五至尊,一步,只差最后一步!

朱高煦和朱高燧胸中激荡。兄弟俩不约而同的咬紧牙关,绷紧了脸颊,这就是地位和权力!

世间最可怕的毒药,最甜美的琼浆!

朱高煦双手用力得暴起了青筋,朱高燧喉咙发干。如果说,往日的兄弟相争还有义气在内,从现在开始,所有的一切,为的都是最高的那个宝座。

父王可以,他们,也行!

世子如何?

同样是父王的嫡子,当父王改称为父皇的时候,兄弟三人将再次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之前,朱高燧并未参与兄长之间的争夺。如今,权利的火苗已在他心中燃起。同是燕王的儿子,自然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想要的东西,只有依靠自己的双手去抢,去争,去夺!

燕王万万没有想到,祖陵一行,麾下将领会给他如此惊喜。

今日之事传出去,朱允炆的正统地位将不再是威胁,他可以堂堂正正的同侄子分庭抗礼。

老爹的大旗很好用,祖宗的大旗定然更好用。

朱允炆,好侄子,做叔叔的定要给你再上最珍贵的一课。腐儒们的歌功颂德固然重要,但在绝对的实力和民心面前,注定会一败涂地!

燕王很激动,看到眼前的一幕,没人会不激动。

今日是千岁,明日便是万岁!

待俯瞰天下万民那一日……

朱棣再次握拳,压下奔腾的情绪,对着陵下的将士和百姓开始发表即兴演说。

可惜场地太大,扯开嗓子,喊破了喉咙,也只有小范围的人能听到。

一直关注燕王动态的孟清和又拉了一下沈瑄,沈瑄转头,了然。

很快,一支喇叭被送到朱高煦手里。朱高煦嘴角抽了抽,恭敬献给了老爹。

喇叭的做工算不上精致,和燕军用来同南军对骂的别无二致。只是上面系了一条红布,用毛笔写着四个大字:“千岁专用”。

朱棣接过喇叭,嘴角也抽。

“父王……”

朱高煦想说点什么,却发现说什么都不合适。虽然喇叭是沈瑄的亲兵呈上,但主意是谁出的,不用想都知道。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燕王霸气的一挥手,举起了喇叭。

事后,据史官记载,太宗皇帝声如洪钟,气盖山河,一言可传千里,非真龙天子无以为也。

至于很破坏朱棣形象的那只喇叭,自然被史官们用最先进的笔法春秋掉了。

《明太宗实录》都能把朱棣的亲娘给春秋了,何况一支喇叭?

朱棣讲得酣畅淋漓,完全脱稿。

陵下的将士和百姓听得热血沸腾,如痴如醉。

孟清和小心的撑住身体,擦一把额上的冷汗,永乐大帝果然不凡!如此口才,就算不做皇帝,照样能混得风声水起。同他相比,什么x利,什么x销,统统弱爆了。

又过了许久,演讲仍没有结束的迹象。孟清和额头上的汗越出越多,脸色愈发苍白,当真有些撑不住了。

天下飘起了小雨,孟清和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不由得苦笑,不会当场倒下去吧?如此,赵大夫的苦药,恐怕又要多吃半个月了。

一条有力的手臂突然环住了他的背,孟清和愕然。

“指挥?”

沈瑄表情淡定,态度十分自然,“站不住,靠着我就是。”

孟清和:“……”

众目睽睽之下?

孟十二郎很想说,他们可是站在前排!

沈瑄却不在乎,朱能徐忠等人也是不以为意。高处的燕王正慷慨激昂,讲到最关键处,根本不会注意到沈瑄的动作,面子过不去的大概只有孟十二郎。

朱能还颇为关心的看了孟清和一眼,低声对沈瑄说道:“看着不成,你扶着点。”

“恩。”

沈瑄点头,孟清和再次无语。

并非朱能等人神经太粗,只是经常看到沈瑄把孟清和抱上抱下,抱进抱出,习惯了。

孟清和受伤之后,已然成为沈瑄随身的“行礼”。

行军,抱着。

骑马,抱着。

扎营,抱着。

吃饭,抱着。

打仗……好吧,这个没抱着。

就算沈瑄想抱,为了小命着想,孟十二郎也抵死不从。

有赵大夫现身说法,证明孟同知伤势严重,不宜自己行动。再有燕王发话,务必让孟同知尽快把伤养好,沈瑄整日把孟清和当个娃娃抱,理由正当,师出有名,军汉们不习惯也习惯了。

同样身负重伤的前军大将对孟清和的vip待遇很是羡慕,躺在粮车上幽幽看着照顾自己的亲兵,老子被捅了三刀,怎么不见有这待遇?

亲兵擦汗,老天哎,孟同知瘦得像个羊羔,还没自己的婆娘壮实,沈指挥单臂托起毫无压力。您老重如磐石,高大威猛,抱着?压不死也得累出病来。

躺在粮车上的将领琢磨半晌,只能点头,不再争取改善待遇。

这番话传出,军中再无人对沈瑄抱着孟十二郎进出存有异议。但却出现了另一个疑问,孟同知与沈指挥惯常使用的长枪,哪个更轻?

几个习惯用枪的燕军凑到一起,掂量了一下彼此的长枪,目光一致落在了孟清和身上。

孰轻孰重,了然矣。

孟十二郎得知这个结论,良久无语。

和一杆长枪比重量?真当他饮风喝露,能被风吹跑?

好歹他也是个男人!就算没有八块腹肌,也是威猛的汉子!

汉子这一点,沈瑄同意。

威猛……再议。

燕王讲痛快了,朱高煦和朱高燧带头,再次高呼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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