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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乔森玛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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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瑞卡萨很难用宏伟来形容,但它的华丽毋庸置疑。与尼安德萨不同,这里的砖块并非是单一的土黄色,而是由浅灰、红黄、棕色构成,美丽的宫殿保持着古国时代庙宇神秘而古典的建筑风格,城市干道和建筑墙壁都有熠熠闪光的装饰;甚至连大道都是青色的方正石板,只是略显陈旧。几万米的城墙环绕了这座璀璨的城市,在海口处留下一个缺口。城墙大部分无须修缮,中庭的两条大道分别通往城市的另一面尽头,每个街角都有渗流脏物的排水管道。

进城之后,乔森玛尔觉得这里很冷清,与其他吟游诗人们所言不同。城市里看不见人,咋能叫城市。人不知道都藏哪儿去了。

大路干道上分布着无数个狭窄曲折的小巷,里面是坑坑洼洼的鹅卵石路,神庙坐落在最高处;花丛分布在路旁,五颜六色点缀街道,中间是城市最低的地方,那座建筑像是一所大斗技场,里面排列着高低起伏的看台。但他知道,那不是斗技场。艾瑞卡萨不与他国征战,外界也很难进入这里,所以这儿是没有奴隶的。就算有罪犯,其下场也是在脸上刻上记号被流放出城。这里的演出,出了名的没血腥,所以那一定是传闻中的“大剧场”。

乔森玛尔边抠着大耳朵,从神奇的口袋里掏出一块奶酪,再从驴背上拿下一瓶甜酒,又仔细盯盯自己拿没拿错。酒是没拿错,但是乳酪已经放得发硬,他也懒得掏那副假牙。

迷雾里的城市,乔森玛尔想着。城门口的地势较高,能看见墙外延绵无尽的灰地,城坡下面是空洞洞的森林,遗弃的城市旧址,以及绿茫茫的谷地。再往外就是雾,像云一样绵长的雾,望不到边儿。真是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他现在要去找国王聊聊天,不知道这位狮子先生会不会赏他一顿王家宴席呢。要是吃不了,一定要兜着走。

他想起了家乡,也靠着海。但不同的是,这儿是山靠着海,家乡是荒漠绿洲靠着海,还有大大小小的湖泊。他六年没回家了。沙漠、海洋,左手不是天堂,右手也不是地狱。蓝色的咸水湖躺在沙子里,翠绿的树枝,是长颈驼的最爱;滚烫的沙子,用热度扭曲空气。他用老胖手掏出了假齿,上面有四十四颗牙,正是来自长颈驼。聪明的动物从来不去湖边瞎凑,河鼠张开大嘴巴进食的时候,可不会提前汪两声。

布瑞士人的城市可不同,这是个终年迷雾缭绕的地方。刨去优雅的建筑不说,在城外,不看地图很容易迷路。这里虽能看见海,但并非是靠着真正的大海,而是坐落在海河的峡湾里。此地四面环林,有百米参天的冷杉树,也有半米高的松球树,最多的是龙血树。

传说,黑龙神尼德里西与禽神维多弗决斗后受伤,伤口洒落了无数的血液,沥在普普通通的血树上,从而变成了“龙血树”。这里的食物大多数是黑色的,黑牛肉、黑布丁、黑面包,反正都好吃,因为他的肚子不是白长的。这里是个不冷不热的地方,下雨的时候空气闷得让人发晕。乔森玛尔走的很慢,倒不是年迈体衰,他仍是个步履轻盈的老叟,只是来路的时候在山道摔坐了屁股,至今臀骨仍然肿痛。罪魁祸首是潮湿。每逢雨天,他手脚上的老关节,多多少少会变得有点儿淘气。

难道我的老花眼又变重了?他左右盯着巷弄,却瞧不见一个人。终于找到了问路的人,乔森玛尔还未开口,身后响起“咯嘣”的声音。“你干了什么?”他冲那头驴夸张地喊道,“你咋把你的玉米吃了!”他想了想,“不对,是我的玉米!”抢过驴嘴里的玉米,把剩下一半儿也喂了它。

“嘿,”倒脏水的农民注意到了他,他擦擦手上的油,“这位老人家,你是从‘外面’来的吧?”

难不成我像是从底下来的?“是啊!这位朋友,你的眼光可真够锐利。”他习惯性地抓住自己的两搓儿胡子,上下摇晃着。

农民盯着他的肚子,“城里以前也有个像你这样的胖子,后来他死了,”他笑笑,“是我们东匠区的梅卡斯托伯爵。”

可能是黑牛肉吃多了,肚子里长出来个牛。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哦,真不幸,”他每说一句话,就上下撺掇着胡子,“我想请问一下,城里住的人都去哪儿了?这条街上怎地都没人了?”

“有热闹看,”农民咧开大嘴,“我刚才在拉屎嘞,这会儿也要去。”

乔森玛尔不解问道:“是什么热闹啊?”

“有‘船’!”农民神神秘秘地掩住嘴,“听说过吗?就是在洪神怀里跑的那个,要比木筏要大很多呢。我打赌,你白活这么久了,肯定没瞧见过。”

老诗人有点儿不想跟他说话了。“哦!厉害,原来是‘船’呐!”他故意装作很惊讶,“哎呀呀!那种东西,我也是第一次听说呀!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像一只大马陆,”农民做出虫子在爬的手势,但神情严肃,“我儿子在圣庙的书本里见过。你绝对想象不到,真的,那东西是用魔法做成的,在海里能咬死怪物!”他手指南边,“就在那边儿,从小巷穿过去很快就到了,有许多‘只’。”

“应该是‘艘’…”听他说得活像只沧鱼...老丁顿想着,我活了一把岁数,还没见过这样的船呢,“哎呀,那多谢转告,那我得赶紧去看看啦,可真是太稀奇了。”乔森玛尔赶紧骑上可怜的小驴子开溜。

径巷中的建筑灰黄相见,看着很舒坦,唯独路面上全是泥巴。幸亏不是自己走,不然脚趾又要弄脏了。他一点儿都不想浪费时间去洗。路上又问了几个人皇宫的方向,养猪的、种菜的、打铁的,他们都是巧在赶往南边儿的路上。最后他决定改变方向,因为王宫在北边。

布瑞士人有自己的木筏,有时候西城与南城通货的时候就会用上。但布瑞士人向来敬畏海洋,哪怕是去海边取水酿盐,都要诚心祈祷,念叨着海上是洪神的地盘儿,求大地女神护佑。传说,在叠古纪元之前,洪神发怒的时候海会动漾起来,张开大嘴淹没庄稼和田地。

毫无疑问,能开船航行的必然是维卡族人。他们是生活在海上的人类,世代与大海搏斗的强悍民族。群不畏惧洪神的人类,坐在“船”上迎风破浪而来,无疑让这里的居民们惊讶、震撼不已。

维卡人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征服大海的民族”,他绝不能眼看着那些可怕的传说成真。昨夜的那把大火,烧光的可是古人的智慧。

他非得让这里的统治者明白,所谓的“海血花”到底是什么!至于蛊惑国王的人,也应当为自己犯下的罪行负责。

对乔森玛尔来说,大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来自海上的“东西”。他从小在海边游泳长大,今年快七十岁了还能到海边捞鱼。这里的人不仅怕海,而且一辈子都没吃过鱼。乔森玛尔想着,这真是人生最不幸的事。圣庙里的侍僧简直把老百姓当成猪,他心酸地放下胡子又拨弄一下。至于,那种没吃过鱼的痛苦反正他是感受不到了。

一人一驴行进着,不到两个时辰,大名鼎鼎的狮心堡仿佛已向他招手。狮心堡,堡如其名…真像一只趴在地上撒娇的大橘猫,不愧是王家宫殿。与其他建筑不同,狮心堡并非是土黄色,而是由金漆涂镀,里面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喷泉跟花园。城门前的塔楼像是猫爪,内庭的堡楼像是猫脑袋,两个塔尖是猫耳朵。喷泉像是猫食盆。此行不虚,一篇糊弄小朋友的故事又有着落了。

拦桥上,两个金盔侍卫站得跟木头似得,见他走来生硬地拦下。“外邦人,”圣殿侍卫质问,“此处乃是王家之地,你至此有何贵干?”

“我是卡拉姆坦城派来的使者,”他撒谎,“谨代表我国君主来此传递一个重要的信息给贵国国王。”

“国王尚在处理政事。你要觐见,只能等明天。而且嘛...我从没听说过什么‘卡拉姆坦城’,”侍卫讥声反问,“什么样的国家会派出一个老头来当使者啊?”

另外一名侍卫面带善意,“老人家,你是来这里做生意吧?我听说‘卡拉姆坦’是东方的富庶之地,那边儿有不少好东西呢。来这边儿做买卖,肯定能大赚一笔。”

这问题明显是个陷阱,艾瑞卡萨只和尼安德萨有贸易往来。至于东方,布瑞士人从未出过仲夏森林,也不关心那边有多少国家。只要尼福尔河的天险还在,这里就是世上最安全的城市。艾瑞卡萨地处极北,偶尔会有他国使者觐见国王,带上礼品表达敬意,但绝不允许贩卖物品,否则按走私罪处理。

想抓我,你还得再读几年书。“鄙人乃以国王之名至此,”乔森玛尔坚持初衷,“传达一个重要的消息,绝非儿戏。请立即转达国王,此事十万火急,不容耽搁!”

“在这儿等着!”见他口气严厉,侍卫虽对他的话将信将疑,但别无他法。“他国使臣”这四个字对站岗的士兵来说,分量极大。他不敢拖沓,只能前去通报。

过了一会儿,一名佣人牵过他的驴子,侍卫说国王已经允许他觐见。通往大厅的金狮外门敞开,威严的狮面被分成左右脸。乔森玛尔扶着墙,踏上王厅的台阶,两名高大的守卫打开厚重的金门,里面道出不同的人影,他缓步走进去。王庭里,国王、大祭司、贵族们正在处理政事。按照礼仪,这些觐见国王的人需要排好队伍,等待王室的召唤。但这些人手里抱着小鸡、毛席、匠锤,甚至还有人牵了一匹马,看着净是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来的。相比世界末日,这些家伙还真是悠闲。

卡伦三世倾听着堂下之人的倾诉。他年迂四十五,身材肥胖,双目明亮,须发稍金白。纵然背部略驼,却不难看出他年轻时曾是个壮硕而优雅的男子。头发在太阳穴的附近有几缕灰丝,眼睛眯起来的时候能看见脸颊上清晰而成熟的纹路。他穿着一件缝剪考究的红色袍子,底蕴上绣着闪亮的金丝线,在金碧辉煌的王殿映衬下闪闪发光。

他的左手边儿是王后,她穿着一件黄而发白的优雅长裙。王后长相平凡,身材肥胖,看起来与国王极为不般配。她一言不发,坐在那里就是个陪衬。右边的无疑是笃顿十一世,大祭司弥赛。他全身裹着厚厚地白素布,头上戴着镶有绿色宝石的高帽。脖颈、腕部和手上都戴满了阿帕契黑宝石,象征着对大地女神的敬仰。这三人的共通点是肥胖,但与乔森玛尔比起来,就是小胖见大胖了。

跪在地上的人向王权诉说:他的公马被邻居拉去配种,而他本人并不知道。现在母马产下了马崽,他要求邻居将马崽分一半儿给自己。国王扬扬手,“那就回去,让你的公马再跟你邻居的母马生一只,下一只就归你!”第二个人是个老木匠,他谴责邻居偷了他的凳子,但那年轻人却说自己是他儿子,只是他老爸记不清了;第三个人是个老妪,责怪昨天晚上东城外面的歌声太大她睡不好。

国王阴着一张胖脸,“宣礼官,你跟这位老婆婆说,昨天晚上没人唱歌。那是山兽入侵!死了那么多人,她竟然以为谁在外面唱歌跳舞吗?”

第四个、第五个,马上就轮到乔森玛尔。他站在马屁股旁边,倾听着国王处理“国家大事”,感觉腰疼。

“昨日事毕,有请‘卡拉姆坦国使者’上前——”宣礼官是一名年轻的修士。他岁数不大,却有一副洪亮的嗓子。“我王会聆听你的声音。”

王厅里大多数都是金甲侍卫,他们与其他诸国的圣殿军无异。这些人的眼神盯在乔森玛尔的身上,好像王家尊严已被他的身材冒犯。几个贵族模样的人分坐红毯两侧,最前面坐着的是一个披着棕色连衣袍的光头男子。他坐在光滑的石墩上,是个光头。

圣徒。乔森玛尔感觉到脖颈一凉。那棕袍子和光头,他一眼就认出了这是个“圣徒”。这下可不好…但既然他是圣徒,怎么还能纵容国王放火烧光海血花呢?

袍子是棕色的,代表着博闻多学...幸亏不是红袍子。这圣徒不知道这国王烧了海血花?还是他在打什么主意...况且,圣徒不会随意莅临人间,莫非是出什么大事了吗?

别让他看出来我来自什么地方就行,乔森玛尔想着,反正我不是来唱歌的。

“陛下。”乔森玛尔笨拙地学着辛萨林人行礼,将右手平端在胸前。辛萨林人一定能装得像,因为他家乡离卡拉姆坦城本就不远。

“平身,”卡伦三世的语气满是疑虑,“你远从他乡而来,这位老先生。可我的侍卫说你有‘要事’向我禀告?我并非是你的国王,你能对我说什么‘要事’呢?除了尼安德萨,我国从不与外国贸易,也不关心他国的生死存亡,如果你没别的事,我还要去迎接我的贵宾呢...”

“陛下,”他扭扭胡子,瞥了一眼光头圣徒,“鄙人从卡拉姆坦至此,足足花了五年的时间。我正是奉王命周游诸国,此次前来...”

“哦?”国王打断他的话音,“我总是看书上说,卡拉姆坦城跟我们艾瑞卡萨一样古老。我还听说你们的语言仍是以‘古语’为尊,并且从不讲通用语,对吗?”

“是的,陛下。”他在怀疑我,老丁顿轻轻撇嘴,可能是我通用语说得太好了,“但是老身做为君王的使臣,自然要将通用语学习好,不然如何与诸国之人畅谈?”他撒谎。

“嗯,看得出来,老人家很像个饱学之士,想必是在圣庙受教已久?”

“在我们的国度,女神的神位居于宏伟的‘玉兰寺’,而不是狭小的庙堂!”这向来是辛萨林人挂在嘴边的事,我们的“大地母亲”住在玉兰寺。这废话居然也能派上一次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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