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要是放在教练身上,似乎也是可行的......其他教练大概不会成功,但万胜是在太年轻了,他才刚刚27岁......现在他要亲手做这件事了?
格伦感觉很难接受。但布兰德的话说的斩钉截铁,这就是他的工作任务。
最后布兰德还给了个指标总结,“我们要把德比郡说的比曼联还厉害。把那个该死的中国人形容的比弗格森、温格还有能力!”
布兰德离开后,格伦坐在办公室里,对着电脑屏幕,一个字也打不出来。
他感觉很无奈。
格伦觉得这样做是错的,但这是他的工作,他想保住工作就必须听布兰德的。
他又想提醒一下万胜。
可一则他没有途径。二则他现在是《每日镜报》的实习记者,去通知万胜绝对是有‘通敌’的嫌疑。
“现在该怎么办呢?难道真的按照布兰德说的去做?”
“但我还有其他选择吗?”
格伦苦笑着。
这个念头一直徘徊在脑子里挥之不去。格伦一个下午都是这样,好容易凑出一篇还算让布兰德满意的报道,格伦才下班回家,当天晚上他翻来覆去很久,怎么也睡不着,于是第二天上班的时候,他眼中布满了血丝。
在办公大楼门前,他碰到了好朋友安妮塔,正是介绍他来这里工作的大学同学。
安妮塔穿了个套裙,凸显出窈窕的身材,看起来很漂亮,她就像是来自这里闲逛,根本就不是来工作的,但路过的很多人,都和她友好的打个招呼。
格伦知道安妮塔的家事很好,但具体有多好就不清楚了。
不过他也不需要了解这些。
他有女友,而且相处的很甜蜜。他和安妮塔只能算是不错的同学、朋友。
安妮塔也看到了格伦,她迈步走了过来,奇怪的问道,“格伦,怎么这个样子,你最近工作到很晚吗?”
格伦摇摇头,“我只是晚上睡不着。”
“发生了什么?”
格伦没说什么。
但安妮塔不断追问,甚至直接追到了他办公室里,格伦只能把事情说了出来。
“万胜?”安妮塔想想道,“我好像听过这个名字。”
格伦道,“他很有名的!他只有二十六岁,就当上了德比郡的主教练,到现在他应该还不满二十七岁,可他已经率领德比郡位列英甲联赛......”
谈起万胜,格伦立刻说了一大堆。
安妮塔听得直翻白眼,“你很崇拜这个万胜?”
格伦点点头,“那是当然,我半年前就知道他,他是个能创造奇迹的人,而且你不知道,他还是个天才,伦敦大学学院的高材生,并且......”
安妮塔赶忙打断他,“总之,你是觉得布兰德的做法是不对的?你就是在为这件事纠结?”
格伦点点头。
安妮塔看了他半天,笑了,“格伦,你就是太善良了。”
格伦苦笑,“那你能给点建议吗?”
“你就按照布兰德说的去做吧。”安妮塔道,“布兰德是老记者了,他这么做大概带有些个人感情因素,但这对《每日镜报》没有损失,格伦,我们可是媒体,可不能按照喜好去做报道,但这绝不是公正,你想当一个记者,就必须要记住这一点。”
“布兰德的做法或许为《每日镜报》招惹到了敌人,可我们根本不在意敌人,我们是媒体,我们是一个大公司,我们在意的不是敌人,而是报纸的销量!”
“按照你的说法,他是个天才,他能创造奇迹,所以他一定不会缺乏支持者,而我们作为敌人、反对者,对报纸的销量反倒会更有利,这些你要明白。”
格伦茫然的点点头,他发现安妮塔比他真是成熟多了。
和安妮塔比起来,他幼稚的就像是个孩子......尽管他其实比安妮塔要大上一岁,而且还是个男人。
在指导格伦一番后,安妮塔满意的走了出去。
一个满载报纸的推车路过,她顺便抽出一份今天的报纸打开,就看到体育头版的一个中国人的脸孔,上面标注着名字--万胜,然后她仔细读了起来。
这是昨天格伦写的报道。
上面仔细写出了万胜的履历,以及他执教德比郡的经历,同时也对万胜进行了各种赞扬,文字间透露的信息就是--这是个足球界的超级天才,未来会成为全世界最好的教练,就算是现在,也不比那些大牌教练来的差了。
他拥有辉煌的现在,还拥有光明的未来。
安妮塔看了遍报道内容,捂着嘴笑出了声,旋即她翻回体育版首页的大幅照片,盯了好半天,眨着眼自语道,“这就是让格伦崇拜的中国人?还真是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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