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让威尔有了新的人生观:让低调含蓄沉默和忍耐这些优美而高贵的品格见异鬼去吧,用最简单的形式来获得本该得到的尊重:说实话,尽管有时候会很伤人,比如当做大麻子的脸说花椒好麻;做实事,尽管有时候这更伤人,比如踢起一蓬泥沙打在德高望重的剑术精湛的罗德利克爵士的脸上,等他眼睛睁开的时候,剑已经点在他的后颈上。
现在威尔就又面临这种需要做实事的时候,戴斯蒙和两位骑士带着十几个犬工和几十条猎犬在狼林里打猎,碰巧遇上了他,其中一名骑士要跟他比骑枪冲锋术。
威尔·曹立即就答应了。
他决定要把对面的一身铠甲并带着密闭面罩头盔只靠一条细缝观察外面的哈里斯·莫兰给挑落马下。
虽然训练骑枪不会对人造成冲击伤害,因为没有枪头,枪的前段也经过了特殊处理,在撞击到物体的时候就会粉碎——但没有伤害那是因为你穿着铠甲和戴着头盔的时候。
现在哈里斯·莫兰就穿戴了一切护具,如果他被威尔击中身体,铠甲会保护他;如果他被威尔击落马下,头倒下去的时候,密闭连颈的头盔也会保护住他的头和脖子。
跟哈里斯·莫兰这个家伙相比,威尔就好像没有穿衣服一样。
但是他一点都不担心自己,倒是旁边的那个骑手却有点心神不宁的样子。
乔里等五个骑手都知道哈里斯骑枪术北境第一,参加过很多大赛,无人可及,个个都露出了笑容,他们轻声开着低俗的huang色玩笑,等着看哈里斯把威尔狠狠击落马下,出一口胸中的恶气。
哈里斯还是乔里戴斯蒙他们痛下说辞请来的高手。
因为哈里斯的骄傲和荣誉不肯面对没穿铠甲和头盔的黑衣兄弟。
但是,在听了威尔的‘光辉’事迹之后,北境骑枪术第一的哈里斯被这帮兄弟成功说服了。
“威尔兄弟,你要换戴斯蒙的马不?”哈里斯说道。
他和猎犬队先一步在这里扎营,并且他们是早一个晚上出发来赶野兽,带的马也是一人两骑。他们早就在这里休息好了,一切感觉都很不错。
“不用了。”威尔说道。
“你的马走了一天的路,疲累了,你不换马会很吃亏。我的马可是精力充沛。”
骑枪对冲,马力非常重要。
“不用了,我会把你打落马下的,我喜欢看见你们北境的勇士们再次失望的神情。”威尔说道。他的语气就好像在说伙计再来一杯酒。
哈里斯·莫兰骑术非常精湛,在艾德·史塔克跟随劳勃国王去了君临城后,他就会成为新的临冬城侍卫队长,并担负罗柏·史塔克的贴身护卫。
他是北境真正的男子汉,精湛骑手,武艺高强,骑枪冲击是他的一绝。
不管怎么看,威尔·曹都输定了。
但是威尔却偏偏很冷静,死到临头也没有什么觉悟。
在戴斯蒙的口令下,威尔和哈里斯彼此拨转马头奔跑百米远,然后站定,各自左手臂挽起三角盾牌,右手挺起长长的骑枪,并用右肘臂牢牢的把枪把夹在腋下。
戴斯蒙在马上一声令下,就见哈里斯双腿一夹,战马呼啸而出,如一条龙一般卷出去,马蹄翻飞,溅起残冰白雪和浅草泥土齐飞,就好像在哈里斯的马后出现了一条奔腾的龙尾。
人如狮,马如龙。
北境骑枪术第一的哈里斯,名不虚传。
乔里戴斯蒙等人轰然叫好,齐声喝彩。
而两百米外的威尔却是慢腾腾的跑马来骑枪对冲,光是这气势,就已经输了九成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