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要去争议之地,成立褴衣佣兵团。”
争议之地是佣兵们最多的地方,也是各大佣兵团驻扎的地方。里斯、密尔、泰洛西都宣称对争议之地拥有主权,那么该怎么解决主权纷争呢?自然是战争,战争就需要佣兵,大量的佣兵。
每一方都需要。
多斯拉克人从东边的平原而来,日出门外,必然是一眼望不到边的多斯拉克骑兵。嗜杀和抢掠为生的多斯拉克骑兵军队,还是避开为上。
半个时辰后,詹姆和蓝衣亲王来到了西门。
城门已经关闭。
尖刺盔的无垢士兵和城防卫队拉起了吊桥,关紧了黑色的橡木铁门,所有的人排队从小门出去。
一骑飞来,穿着青铜铠甲,头戴两根尖刺青铜盔,表明他的身份是无垢者的中级军官。果然,其后还有三骑士兵,都是尖刺青铜盔青铜铠甲,长矛在手,短剑悬在腰间,盾牌挂在马上。
军官大喊:“总督有令,城市里所有的男人,不得离城,全部拿起武器,去东边日出门,马上开战,马上开战。”
唰唰唰!
护城卫队全部亮出了刀剑,对准队伍里的男子们。高声喝令他们走出队伍,立即接受改编。
褴衣亲王已经装扮成一个普通的穿着乞丐装的男子,头发剪成了糟糕的锯齿装,脸上皮肤黄黄的,大病初愈的样子,牙齿也是黑色的,肮脏不堪。
詹姆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子,全身上下没有一点突出的地方,但有一点,两个人身材都较旁人高大。
“你,出列!”无垢小军官喊到,“给他一把刀。”
当啷一声,一把短刀丢在了褴衣亲王的脚下。
“流浪汉,算你运气好,这下你不用再愁吃穿了,也无须乞讨看人脸色了,捡起刀,站到我这边。”西门城防小队长咒骂似的说道。
褴衣亲王只好捡起刀,站到队长身后。
“还有你。”队长手里的刀一指詹姆。
“大人,我不是潘托斯人,我是维斯……”
啪!
旁边一士兵立即给了詹姆一个耳光,另外士兵的长矛抵在他的肚子上:“死,还是参军?”
詹姆说道:“大人,给我一把剑吧,如果要我打仗,我要一把好剑。”
士兵和小队长哈哈大笑。
一把短剑扔到詹姆的脚下。
詹姆捡起剑,站到褴衣亲王身边。
就算他们两个人杀光这里的一个小队和一个无垢者小分队也出不了城,城门已经关闭,上面布满了卫队士兵的弓箭。
全城戒严,自由民房屋里面的男人都被驱赶出来,咒骂声不断,都是向东边去向东边去的命令声。
小半个时辰,詹姆和褴衣亲王来到了日出门,被无垢者士兵驱赶着跑上了城墙。詹姆向下瞄一眼,城墙下,黑压压的全部是多斯拉克骑兵,他们没有列成队列,散漫如密密麻麻的蚂蚁,一眼望不到边,根本不知道有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