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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自己不止一次伤害泰叶,却不希望别人去伤害她,这点实在不可否认。我只能把这种心理解释为对朋友的关心和袒护。
一日夫妻百日恩,尽管我跟泰叶并未发展成为夫妻的份上,甚至不曾有过一夜情。我们自然有过拥抱亲吻,同床共枕,但由于我一颗心整个被苏蓝占据,所以始终无法真正进入泰叶的身体,后来索性就放弃这种努力。或许我本身就对泰叶就缺乏欲望,这是我当初经过几次失败以后得出的结论。
无论如何,我们曾经有过亲密的接触,我可以不爱她,但不允许别人伤害她。何况李卫东给她造成的伤害那样深重。
这件事情的发生,让我不得不对李卫东那般热切期望我进入他的公司做销售部经理的意图重新做一番猜测和评价。如果他所做的付出是为了得到泰叶,那么他的目的已经达到。我不明白的是,今天发生的事究竟是他最初的意图,还是一场意外的收获?
我还要不要在李卫东的公司继续干下去?我是否应该把他预付的工资交还给他,马上离开他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