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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有的人看到楚越这么做可能会觉得有些多余,为什么在已经有了优势的情况下还要给对方钱呢,为什么不继续把对方这几个小偷打趴下然后在送到警察局呢。
呵呵,其实这样做才是最最明智的选择,别人想的倒是简单,要把对方打一顿还要送给警察去处理。难道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嘛叫做:狗急跳墙嘛。真把这伙人逼急眼了,就算是不能打的人也会跟你死磕到底的。换个角度来想问题也是一样的,如果自己被敌人逼到了绝路上,敌人非要弄死自己不可,死是肯定的了那么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那还不如拼了呢,没准拼赢了还能活命呢。就是这么简单。
当然啦也不是所有人都是那种在绝境中就拼命的个性,对方还剩下三个人也未必就那么团结,但是另一个重要因素楚越就想的比较长远了,万一对方有同伴在附近呢。他一个第一次来这个商场里溜达的人,是不可能把这里的地形给弄清楚的,也更不可能把这个大环境里的人际关系网弄明白的,要真的是不止这四个人偷东西,甚至还有更多对方的同伙在附近徘徊那就惨了。所以楚越才以退为进,在后腿几步的同时眼睛也四处的转动观察周围的风吹草动,然后在把钱放在地上在迅速离开。这也是为了避免多生事端。
在加上所谓贼不走空,没从你身上偷到东西肯定会不甘心滴,何况他们还不属于纯技术形的盗贼,而是属于没技术含量的强抢的类型,这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呀,若是如此还不如给他们点甜头,这样也是告诉他们下次在见到我就别拿我当目标就是了。
对于楚越来说也是一种双赢的场面。在往后他就是正常的去学校报到了,这段回忆也就到此结束了即使现在想一想他也会觉得,在当时的环境下那么处理问题是对的。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