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夜初语一脸歉意的将手里一个bojobo准备还给那个当地女孩。
就在她的手伸出去,但还没将手里的东西放下的时候,一个低沉浑厚的声音在夜初语背后响起。
“喜欢就留下,我送你。”
夜初语当时一愣,因为她清楚的听到,身后的人讲的是中文,中文唉!
那就说明他是同胞,同胞啊!
在异国他乡,能听到这熟悉的母语,那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情,尤其在她身无分文,万念俱灭,就连肚子也不争气的“咕咕”叫的时候。
可以遇到一个同胞,那是从心底里让夜初语兴奋的无以复加的事情。
她猛地回头,看到在她身后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从身材比例来看,一点也不逊色于三叔。
夜初语也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在看任何男人时,都会不由自主的就和冷蓦然进行比较。
所以在看到这个男人出现在她身后,又说要送她东西,她一方面压抑着内心的激动,另一方面也提高警惕观察身后的男人。
只不过当她将视线挪到这个男人的脸上时,居然觉得他的长相特别熟悉,犹如在什么地方曾见过一般。
趁着夜初语还没有彻底反应过来的时候,身后男人已经将钱递给了那个当地女孩。
女孩很开心的接过钱,似乎是多了,她低头在自己的小腰包里准备找零钱。
那男人挥挥手,示意她不用找了。
夜初语这时候才从这种晕乎乎的状态里反应过来,她瞪着一双扑闪扑闪萌死人不偿命的大眼睛,开口说道:“先生,我们认识吗?”
常厉天无所谓的耸耸肩,随即勾起唇角,邪魅的笑了笑,“看来你已经不记得了。”
此话一出,夜初语更加凌乱,听这男人的意思,难不成他们过去还有过什么交集?
可是她除了觉得这个男人有些熟悉之外,为什么一点也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他。
但是有一点夜初语看的很清楚,那就是对面的男人,一定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因为他身上那种贵气,还有隐约间散发出来的冷酷的气息,都让人炫目。
如果不是夜初语和冷蓦然在一起时间久,早已习惯了某些男人身上那种傲娇到唯我独尊的气质,现在看到对面的男人,她肯定吓的完全不敢开口说话。
“我真的不记得认识您?”夜初语仔仔细细将她头脑中存储的数据库信息检索了一遍。
也没有捕捉到任何和对面这个男人相关的信息。
“真的不记得了?我可是记的很清楚,而且我还帮过你两次,如果算上刚才这次,那就是第三次。”
夜初语瞪大了双眼,心想,这男人不是蛇精病吧!
她过去压根都没有见过他,他居然信口开河的说帮过自己三次。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真心是蛇精病当道,纵横驰骋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