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有的话,大明也会选择性的听不见。反正大明的实力摆在那儿,要是不服,可以让大明到打服为止。
如果一不小心,国也灭了,那就怪不到大明了。
另外在大明监察期间,若有任何一方违反,可交由大明考证。假如属实,大明可根据其造成的严重性,给予一定的惩罚。比如带领各国联军,群起而攻之。
谁都想不到,正是这监察之责,成了此后暹罗与五小国相继灭·亡的直接原因。
除了以上两个条件外,就是少许微不足道的赔款。像暹罗将边境数府的矿产,都抵押给了五小国。然后大批暹罗战俘,会被释放。由于这些小国本身是没有任何开采矿产的能力,所以抵押的矿产,又经过他们转手,卖给了大明。
且为了讨好大明,这些矿产近乎于白送。大明向来都秉持‘有便宜不占是笨·蛋’的良好习惯,所以都欣然接受。
至于割地,暹罗拒不松口。东边五国也怕遭暹罗的报复,就没敢在割地上坚持。到底被暹罗欺·压太久了,又隔着太近。所谓远水救不了近火。即使抱上了大明这个粗大腿,也不敢过于逼迫暹罗。
而大明虽有心让暹罗割地,但这些当事国都放弃了,大明也不好再坚持。何况暹罗给大明的好处也不少,所以不愿在这件事上,给暹罗添堵。
虽然不怕暹罗报复,但万一将暹罗推到缅甸那边,让他们化干戈为玉帛。那大明的如意算盘,可就落空了。所以站在大明的立场,对这份和约也相对满意。
暹罗的话,则是一片欢喜了。因为没割地,就避免了国威受损。在五国面前,保住了大国的体面。赔款的话,则近乎微不足道。毕竟都是土里的东西,埋在那儿,当地的官府也没指望它发财。
现在抵押出去,也没什么心疼。且这些矿产,最后都会落到大明手上。刚好让暹罗,又有了一份讨大明欢心的机会。
而解除宗主国与附属国的关系,早在暹罗的预料之中。尤其是在大南臣服大明,东边五国,就没少和大明眉·来眼·去。以暹罗的国力,就是有心阻力,也没什么有效的应对手段。
何况被大明惦记的东西,就无异于烫手山芋。拿在手里,早晚会因此得罪大明。将其扔出去,还能增加大明对暹罗的好感,算是个比较划算的买卖。
当然,遗憾也是有的!只是和暹罗的国祚相比,就算不得什么了。
设置二十里缓冲区,不设驻军,也在暹罗的接受范围内。反正有大明担着监察之责,短时间内,也不怕东边五国有小动作。并且西边的缅甸,才是暹罗的生死大敌。
这东边安宁了,才让暹罗腾出手来,专心对付缅甸。
因此这份和约,得到了大明、暹罗以及东边五国的一致认同。缅甸副使则很不满!因为缅甸是不希望大明、东边五国和缅甸达成和解意向的。签订和约,更是要尽力阻止。
可这份和约,缅甸根本就没掺和在内。就是有话要说,也被夏冰一句‘不相干’打发了回去。
于是在一片友好的气氛下,明暹与五国和约,正式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