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是一回事,做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孙平步不敢说自己是多么专一的人,但对于感情,孙平步还是很认真并且专注的,小丫头在自己心里的地位,是要超过白紫菡和苏如是太多。
从另一十方面来说。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不论是什么样的人,一旦在一起生活的久了,或许是十年,或许是三五十年,这感情,总是会产生出来的。所以孙平步也不敢说自己将来,他现在的想法,也不过是“顺其自然”四个字而已。
“去年寻处曾特酒·····有凡蔓折归采,玉纤长、尽露罗袖······”吟诗声传自高盛客栈的二楼,悠悠地飘扬到了大堂之中,即使是喧闹无比的大堂中的大声议论也阻挡不了这吟诗之声。突如其采的吟诗声也打断了大堂中的喧哗和吵闹,仿似在那么一瞬间所有的声音,嘎然而止。正在和孙平步侃侃而谈的几人,也被这朗诗声给吸引了注意力,
没有什么人是天生都会的。任何一个知识渊博的人,都是通过不断的学习和积累才能达到人生的巅峰。虽然这个世界上从不缺少天才,不论是哪里,人才从来都是群星闪烁。但是,再怎么聪明的天才,若是没有不断的学习和积累,也只是糟蹋了他的聪慧品质而已,
就在那吟诗声刚刚停下之时,一个高傲尖酸的声音在二楼另一间包厢里响了起来:“哎呀,我当是谁在这里卖弄文采呢,原来是山旮晃里钻出来的吴公子啊”!
“周涵,你莫要欺人太甚!真有本事的话,咱们‘万花诗会’上见真章。不要以为你有个当官的老爹就了不起了”。说这话的已经换成了另外一个人,随着房门打开,从那厢房里依次走出了三位书生打扮的年轻公子,说话的,正是最先走出厢房的一位身着宝蓝书生衫的年轻士子。
孙平步仰头,正好看到了这位义愤填膺的俊俏公子,看他那模样也就十八九的年纪,大概一米七五的十头,长着一浓颇为个性化的鹅蛋脸,剑眉星目唇红齿白。不过却是那种病态的苍白,配上那显得有些文弱的身子骨儿,倒是让孙平步想起了病快快的林黛玉。
“林祥云,又是你?!”高傲又尖锐的嗓音再次响起,声音里似乎带看一丝惊异,进而有点的愤怒。“你总是与我作对,上次五韵阁的事情也就罢了,前几天竟然对着那么多人给我难堪!真当我周涵怕了你不成?”隐含着愤怒的质问声像是挤出来一般,可以让人清楚的感觉到声音的主人此刻多么有愤怒。
“嘿嘿!公子我就是看不惯你这般仗势欺人的小人嘴脸,怎么滴,你不服气?说吧,文的还是乌的?公子我奉陪到底!”说着,身着宝蓝书生衫,嘴角翘起,脸上满是不屑和鄙夷:“只要见到你狗仗凡势地欺负人,本公子心里不舒服,见一次,就想收拾你一次,不服气就放马过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