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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阴沉,寒风呼啸,春分的淮北境内,蓬蒿塞途,四野凋敝,官道上人流稀少,除了一些衣着褴褛,拖家带口的流民乞丐,就只有些往来运货的商人车队了。
在官道的两旁坐落着不少低矮破烂的民居,民居的四周都是民田,有些还种着稻谷或时令蔬鲜,还有一些则长满了荒草,显然抛荒已久了。
一片荒凉中,远远地出现了一支队伍的轮廓。队伍越走越近,旌旗猎猎。上书“福王”、“凤阳总督马”、“守备太监卢”、“镇守某地总兵官刘、高、黄”等字样。王旗下一员骑着赤马的青年,正是福王朱由桦,此刻的他,一身满是征尘的戎装,不掩玉树临风的贵胄气象。
朱由桦在马上望着荒凉的旷野,心下正有些凄凉,忽听前军一阵喝彩,忙勒马观瞧,只见空中飞来一群大雁,一只雁被凌空射中,坠落下来,眼见雁阵飞升,一位面容俊秀白皙的年轻小将不服气的弯弓射雁,箭簇未到大雁身前,因力道不济,箭簇坠落,掉到朱由桦马前。
年轻小将在轰笑声中满面通红的跑来,不料箭簇早被朱由桦凌空接住,朱由桦摘下铁胎弓,弯弓搭箭,略瞄一瞄,口中暗自祷告,随即在马上仰身发力一射,眼见雁阵中头雁应声而落,三军见是福王射中头雁,顿时欢声雷动。
“王爷神箭!”护卫头领张堂功早拎着中箭的大雁跑来,呈给朱由桦,张堂功不过二十六七,却留着五咎长髯,颇有些美髯公的样子。
那名小将偏不服气,一把抢过大雁,见箭簇贯穿雁首,这才抬头敬慕地看着朱由桦,朱由桦在马上直起身,举弓向众人示意,身后的旌旗猎猎,把皂甲黑衣的朱由桦身姿映衬的越发俊朗,小将正看的目瞪口呆,面红耳赤,朱由桦随手用弓背敲他头盔:“杀敌不比射雁,还须多练。”
小将本能地伸臂去挡,一把抓住弓弦:“末将见殿下射箭前暗自祷告,此箭射中头雁,南都必有喜讯传来。”
“你倒是会说话,如何称呼?”朱由桦意外地看着他,不由得有些惊喜,小将一顿:“末将姓夏。”
“身手不错,长得也机灵,今后就留在孤身边吧。”说到这时,朱由桦微笑的看向了一旁护卫王驾的总督马士英。
“天降的福分,还不快快拜谢王爷。”马士英见那小将还在发愣,忙带着他向朱由桦施礼,小将害羞地略施一礼,一溜烟跑了:“多谢王爷!”
朱由桦望着小将在夕阳中雀跃奔跑的背影,想到这残破衰败的土地上竟然还有如此嘹亮的笑声,如此鲜活的一群生命,不由得倍感欣慰。
张堂功请朱由桦前去宿营,朱由桦这才下马,随他走进简陋的帐幕,见刚才那员俊秀的小将已机灵地端来水请他洗手,守备太监卢九德也殷勤地递上了手巾。卢九德五十余岁的年纪,体态臃肿肥硕,方面阔耳。此次夺位,他出力最多,响应最快,顺理成章的成了朱由桦副手,为其所倚重。
另有贴身内侍田成捧着瓷碗,盛着羊肉汤和馒头进来,随之闹哄哄跟进来的,是镇将黄得功、刘良佐、高杰、刘泽清、马士英等人,众人人手一只大碗,手上夹着馒头肉罐,胡乱坐下就吃。
“王爷好箭术,倒不像娇生惯养的皇、皇室子弟。”黄得功有些口吃,偏还喜欢说大实话。四十出头的他,黑长脸,身似铁塔,原是京营勇卫出身,于众将中对大明的忠诚度相对最高。
黄得功如此,后面的刘良佐更是惨不忍睹,脸上有一道丑陋的刀疤,倒是高杰和刘泽清,面貌颇为俊朗,古铜色的皮肤,棱角分明的脸庞,卖相十分不错。
众人和朱由桦挤在一起用膳,刘良佐,黄得功就着肉汤馒头,吵吵闹闹,特别是高杰,一边吃,还不时的砸吧嘴,砸摸味,打嗝放屁,十分不雅,白有了一副好皮相。
马士英是里面的唯一一个文臣,对武将的粗俗显然有些排斥反应,见状忍不住皱眉咳嗽,斜眼看朱由桦的反应,朱由桦南逃的时候也吃过很多苦,多日来和镇将们同吃同住,对他们的吃相倒也不以为意,只是这些藩将们的一言一行中,除了奸猾的刘泽清外,都没什么君臣尊卑忌讳,令他暗自担心,到底是藩王出身,君威未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