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给我烟抽的兄弟,分给我快乐的往昔,那些日子里你总说起女孩,是否送了你她的发带……
你说每当你回头看夕阳红,每当你又听到晚钟,从前的点点滴滴会涌起,在你来不及难过的心里……”
当隔壁那些班级还在大声嘶吼着流行歌曲时,我却用那有些沙哑却极富磁性的嗓音,唱出了一曲流传已久的校园民谣。
有些时候,有些东西都是恒久不变的,流行歌曲天天都在变,可是校园民谣却是恒久依然。
对此感情特别深的自然是余芳,因为这首歌我曾经唱给她听过。
我头陀地飘了余芳一眼,发现她的眼角早已泛着晶莹。
对于学生而言,我所唱的歌很少有人听过,他们平时听的都是流行歌曲,对于这些可称经典的校园民谣却是从不问津,如今听我唱起来却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肖俊豪说,就好像初中时候读过的少年杂志里所提及的白衣飘飘的年代。
而就在我唱歌的时候,周围有些班级慢慢静了下来,他们都在聆听,有些人仿佛在回忆什么,也许是那飘扬在风中的高中时代,也许是甜蜜且青涩的初恋;有些人则是被迷人的嗓音和动人的乐韵所吸引,一些偶尔听过这首歌的人随着我轻轻哼起来。
一曲终了,周围立即响起了如轰雷一般的掌声,同时还有人大声呼喝:“余教官唱得好不好?”
“好!”众人附和。
“要不要再来一首?”
“要!!”几乎是所有人共同的声音。
“余教官,来一个,来一个,余教官!一二三四五,我们等得好辛苦!一二三四五六七,我们等得好着急!”
面对周围如雷般的声音,我却是一脸苦涩。
话说,我连半桶水都不算,而且会的歌实在少之又少,这首歌当初还是特意要唱给余芳听,才花心思学了一个星期。
为此我放下吉他,对身边的肖俊豪说:“肖俊豪,你是不是对你们班某个女生有兴趣?”
“余教官,我……”
我一脚就踹了过去:“别特么跟我说废话,有没有,说一个字就行了。”
“有。”肖俊豪还算老实。
“那好,叫上你们几个男的,给我唱,大声地唱。追女孩子的最好方法就是在第一次见面时给她们留下最好的印象,就算你追不上现在的目标,但还有别人,现在是树立起你大众情人这个标志的时候。”
“可是,我们唱得不好啊。”
“唱不好有什么关系,男人的歌不是用来唱的,而是用来吼的。去感受一下那种气氛吧,你难道不想成为众人的焦点吗?”
在我的极力说服下,肖俊豪点点头,转身对身边几个男生道:“兄弟们,怎么样?”
“干!这个机会可不能错过!”
“好!”我如此一喝,接着便和几个男生一起喊道,“东风吹,战鼓雷,咱们怕过谁!”
伴随着几个男生的吼声,场上顿时乱起来,班跟班之间开始拉歌,男生们这时候打前锋,竭尽所有的气力嘶喊,而女生们则在背后加油,有些甚至和男生站在一起和其他班级拉歌。
我满脸笑意地退到一边,教官生活体验得也差不多了。
其实,直到刚才唱歌的时候,我脑子里才回想起猴哥所说的话。
他说如果要领悟云体风身,要做到极善和极恶。
虽然我不清楚这善与恶要到什么样的程度,但唯一知道的是,一切要随缘、随心,无论什么都不能强求。
云体风身,听听它的名字就知道。
对于空中所飘浮的云朵,从地上虽然看上去是有形状的,可一旦进入云层里面,就发现白雾迷茫,一切都看不清晰。
而风呢,它是无形的,却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它的存在,而且风大多都能带走人心中的阴霾和负面情绪,就如同拂开云层,还一片蔚蓝而灿烂的天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