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妞儿,你来说说。”明月示意她起立。
花妞儿起身,抿着嘴,小脸涨得通红,却不敢说了。
明月用鼓励的眼神看着她,“没关系,说错了也没关系,大胆些,勇敢一点,花妞儿。”
“我……我觉得……觉得李叔叔是想他的朋友了,他不舍得他走。”花妞儿鼓起勇气,回答道。
“对!你说对了!很棒,花妞儿,你很棒!”明月带头鼓起掌来,孩子们跟着拍手,朝花妞儿低声夸赞,你好厉害,连这个都知道。
明月笑着说:“这首歌写的是人间的离别之情,讲述了朋友间的缘分和友情。就像我、你们、郭校长,我们的相逢就是一种难得的缘分,如果有一天,其中的一个人离开,那其他的人就会像歌词中所写的一样,对离去的人充满了留恋和不舍。同学们,你们觉得对吗?”
“对——”
宋小宝立刻接上一句,“老师,你别走——”
顿时,教室里响起一片老师老师,你别走的童稚喊声。
明月鼻子一酸,赶紧用手捂着,她迅速眨了眨眼睛,压住眼底的潮湿,然后,放下手,微笑说:“老师,不走。”
一首《送别》,她原意是想用寓教于乐的方式一边教孩子们唱歌,一边教给他们道理。可谁知,孩子们用这种方式倒给她带来了感动。
孩子们那天特别高兴,除了学会了平生第一首完整的歌曲,而且,关山叔叔还带来了他们在课本上见过,但是从未接触过的体育器材。
孩子们好奇地**着那些簇新的玩意儿,用无数个为什么轰炸关山的耐性。
“关叔叔,这是什么?”
“篮球。”
“这个呢?”
“跳绳。”
“那这个呢?”
“毽子。”
“关叔叔,关叔叔,篮球怎么玩。”宋铁刚迫不及待地把篮球霸占在自己怀里。
关山把篮球要来,然后脱下军装,仅穿着一件T恤,就在平整干净的地上,用掌心拍打起来。
男人打篮球有一种天生的魅力,尤其像关山这样肌肉线条感丰富的男人,动静之间,都像是一幅活动的画卷,看起来令人赏心悦目。
沈柏舟也打篮球,但是和关山比起来,似乎差了点什么。
孩子们兴奋地屏息观看,宋铁刚更是激动得两眼放光,视线跟随着关山的手,一眨不眨地盯着。
“打篮球可以锻炼一个人的体格,判断力,甚至是提高智商,而且,篮球可以一个人打,三个人打,五个人打。考验团队配合和默契度,以后我会教你们如何运球,上篮,不过,咱们得先弄个篮球场地是正事。”关山在一串晃花人眼的运球表演之后,忽然停顿,单手抓着簇新的篮球球体,四顾张望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