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蓝戈能看重他,是因为他发现虎头身上有一种东西和他自己很想,那就是骄傲,莫明其妙的骄傲,与生俱来。
不是藐视世人万物的骄傲,而是那种对自身无比肯定的骄傲。他们都有。
虎头刚来的时候,他不会用筷子,吃东西都用手抓,当亏教他如何使用筷子的时候,他的眼神迷惑,但没有丝毫赧然。他在思考筷子是不是比手更好用这个最重要的问题,答案是手更灵活。
蓝戈教他所有人都是用筷子吃饭,用手抓太过粗鲁。
虎头反问他说,他为什么要跟所有人一样?
蓝戈哑口无言,最后说,手上有许多看不见的小虫,吃进肚子里就会生病,长此以往命不久矣。这个法子很好用,虎头乖乖地学习用筷子吃饭。
风雪交加,雪花大片大片地下,像极了白色的鹅毛,古人很会比喻。蓝戈以前读古诗,总觉得诗人骗了他。因为他没有见过鹅毛大雪,如今亲眼得见,才知古人真真不会欺骗后人。
这一回不知是姬忽安排的,还是怎么,蓝戈并没有通知他们,却有许多人前来山坡下接他们。
路带头,没什么包裹,却兴师动众。
就连小阿足也来了,穿着厚厚的斗篷,甜甜一笑。
虎头瞪大了眼,看着眼前这个可爱秀丽的小女孩儿忘了眨眼。
蓝戈一巴掌拍上他的虎头,“走了,发什么呆。”
姬足眨着水汪汪的眼睛好奇极了,“这个小哥哥是?”
虎头说,“我叫诩。”
蓝戈说,“谁知道你是哪个‘诩’,阿足,叫他虎头就行。”
姬足笑得眼弯弯,“好啊,虎头哥哥。”
为什么又是哥哥?他把他当妹妹这么久,她一声哥哥都没叫,难道自己真的长得很像大叔?怎么可能!
蓝戈心里很不平衡,因此阿足凑过来问她要最新的武侠小说,蓝戈没好气地说,“没有。”有也不给你!
姬忽很高兴,命人杀鸡宰猪,大摆宴席。
姬渠弹奏了一曲,不得不说她当得起古典美人这四个字,模样生得极美,能歌善舞,弹得一首好曲,不知姬忽的正派夫人是个什么样的女子,能生出姬渠和姬足这样面貌的女儿,肯定也极美。
蓝戈纯粹是在欣赏乐曲,绝对没有歪心思,一抬头却看见姬忽在瞟他,眼中的意味儿很明显。
这老头还没死心。
晚宴之后,姬忽请蓝戈去书房一叙。
“你带回来的那个少年,模样生得很是奇特,可有什么来历?”姬忽抚着美髯笑问。
“没什么来历,山林里捡的。”
“我看有有奇人之相,似乎……”
蓝戈无语,“你看什么都是奇才,随随便便来一个人都是奇人异士,我看你是在邯柚待久了,见的人太少,眼界过于狭窄。”
姬忽也不生气,“你看我选中你不就是最好的证明么?我眼光总归不错,这点儿你无用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