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我们告别了以前贫穷的生活,才短短一年,就上整个帝国充面活力,这一切,都是他的功劳,他是上天派来拯救我们的,所以,我建议,大家都敬他一杯。”
众人起身,举起酒杯,大声呼叫道:
“我等敬天子一杯。”
曹耀起身,对诸位大声说道:
“诸位,既然我被推选为天子,那所做的就是我应有的责任,但是,即使我在有好的措施,没有大家的鼎立相助,也是于事无补,所以,这最大的功劳并不是我,而是大家,才撑起了帝国的天地!来,我再敬你们一杯!”
于是,众人又一饮而尽。而他们喝的酒,也是在一年之内制造出了的,当众人开始第一次接触到酒的时候,就大大喜欢上了它,其中,以扎里为最。
而因为开头一年,生产力还不是很高,所以,制造的酒水也就没有达到昔日曹耀在落雁村酿的酒那么好。
而今天这宴会,就耗光了所有生产出来的酒。
紧接着,芬拖又说话了:
“天子说的哪里话,你的丰功伟绩大家是有目共睹的,我们大家都知道,你关爱士兵,不分贵贱,你甚至亲身询问我们的百姓家庭生活状况,你没日没夜的奔波于各部之间,才会有如今,仅仅一年发生的巨变,你,才应该享有最大的功劳。”
曹耀听到他们一个个居然如此拍马屁,忍不住心里低估到,这人们,才刚建帝都一年,拍马屁的本事倒是不学自通。本还想说话,却被傣佤的声音给打断了。
“天子,虽然我们议事的地方叫紫禁城一名,但是,我们整座城池却是还没有名字,还请天子为他取名!”
取名这件事上,曹耀当仁不让,于是,也不管讲就不讲究,想了个名字:
“就叫安都吧,意为长治久安之都。”
于是,座落在夷州的第一座城市,安都横空出世……
又过了半个月,在一片海湾。这里,本来渺无人烟,却在一年前,一人在这里考察后,决定大兴渔业,再到后来,这里,就成了渔业繁荣的地方。
这里人来人往,交易频繁,已经成了控制这个夏朝鱼市场百分之八十的交易量。
可以说,这里成了整个国家,鱼市的命脉。以前,这里的船只还很小,很落后。一年后,这里成了大船林立,吞吐量巨大的地方。
而今天,有一个船队要从这里启航,带上了全国最精美的丝绸,从这里远行,要横穿整个太平洋,到达欧洲、美洲等地进行交易。
而他们决定交易的东西,并不是黄金、钻石等世界上最值钱的东西,而是一些看似简单,却对全国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农作物。
比如说土豆、番茄、红薯、玉米等物品。这些农作物看似是最简单的,但是大量种植,确是能过影响整个夷州命脉的物品。
由于米粟的产量不高,而且需要的环境特别苛刻,所以,这些农作物特别重要,他是米粟的代替品,俗话说,五谷粗粮,就是如此。
而今天,曹耀与诸位大臣一起来到这里,为从此即将远征的青年壮汉送行。这一天,是足以载入史册的日子。
而今天的主角就是芬哒,一位年轻勇敢,对未知的自然充满好奇的英雄,他将带领十五个志同道合的人,遥远的漂泊在外。
“芬哒以及诸位将士,我为整个帝国的繁荣谢谢你们,我将在这里见证你们的奇迹,但切记一点,好好活着!”
曹耀为即将离去的壮士说道,他知道,他们这么一去,很少有人能过安稳的回来,甚至是,都回不来……
而曹耀只能为他们用的是,把船打造的更加结实,更加的融入物理学知识,使他们在海上能遇到的危险大大降低,但是,在陆地上遇到的土著人,他就无能为力了。
于是,他又教会了各个地方不同种族的习俗,是他们能够很好的入乡随俗,提高生存几率。
“真是一块地图世界地图,他包含了世界上所有的陆地,以及个个种族生活的地方,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的东西在哪个位置。”
芬哒接过地图,他不知道为什么曹耀会知道得那么多,他甚至怀疑过他的天子周游过世界,但是,他没有问他,就好像对待自己信仰的神一般,不配问。
“船上我给你们装了指南针,是鉴别方向的,我教过你,记住,一定要活着回来……”
芬哒点了点头,然后转身,一声令下,全员迅速上了巨型方舟,手一挥,号角吹起,船队一行十五个人,就比出发,毫无畏惧。
而他们带走的东西,无论是船还是丝绸,都是曹耀顷刻国力而为,飞驰远去……
曹耀看痴了,忽然听到有人大叫:
“天子,出事了,出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