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啊!明曦此议大妙!颍川书院在手,世家子弟自然更愿为我所用。”
“颍川书院之妙用不仅如此。”高夜诡异的一笑,不过并没有给曹操继续解释,因为一个侍女,已经抱着曹操的锦盒进入了大堂。曹操从侍女的手上拿过锦盒,放在桌上,随即便把盖子打了开来,一柄长剑就静静的躺在盒中。
高夜眉头一皱,心中略有惊讶,倒不是因为看见这把剑有何出奇之处,而是看到剑柄上刻着两个篆字“青虹”,心下如何能不知道这把剑的来历?不过这样说好像也不对,因为高夜当真不知道这把剑的来历,他只知道,这把剑和“倚天”一样,是曹操心爱之物。据说倚天剑乃是曹操随身佩剑,这把青虹剑,后来则是由夏侯恩替他背着。曹操对此剑之喜爱,已经喜爱到了即便上了战场,自己已经有了佩剑,也要有专门的人替他背着青虹剑的地步,如此可见一斑。
如今曹操把这把剑拿出来送给自己,还当真是下了血本。不过惊讶归惊讶,高夜却没有显露出很是欢喜之意。青虹剑虽然也算是一柄削铁如泥的宝剑,可是对于高夜来说,却没有多少吸引力。自己本就有一对宝剑,乃是纵横家的信物,能做为信物的东西,自然不会是平凡之物,这两柄剑虽然不是干将、莫邪这样的绝世神剑,但也可以和倚天、青虹并驾齐驱。至于纯均这样的宝剑,自己也曾拥有,现在不也成了郭嘉的佩剑么。因此高夜虽然对曹操的行为颇有些感动,可是却拒绝了曹操的馈赠。
不过曹操却让高夜稍安勿躁,喝了一杯酒,这才对高夜说道:“我知道你身配宝剑,就连郭嘉那小子,佩剑也非同一般。可是子龙如此勇将,佩剑却也一般,这把青虹剑,我名义上是送给你的,但实际上,是送给子龙的。宝剑嘛,自然和宝马一样,唯有勇士方可佩之。”
高夜还要拒绝,却被曹操连声相劝,最后想了想赵云好像确实没有什么好剑佩戴,也是一桩憾事,也就收下了曹操的这份大礼。虽说历史上的青虹剑,是夏侯恩运气太差,长坂坡杀得兴起结果遇到了赵云这个杀神,才使得赵云有机会得之。更是因为赵云之后在曹操百万大军之中“枪刺剑砍,杀死曹营名将五十余员”,一战使得青虹剑名扬天下。如今赵云是自己的兄弟,自己又投靠了曹操,自然不会再有这么神奇的事情,不过可能这青虹剑真的和赵云有缘,转了一大圈,还是到了赵云的手里。
一场酒宴下来,高夜还好,曹操却当真是喝多了。他酒量本就不行,还非要和高夜一个劲的干杯,高夜府里的白酒,岂是曹操这样喝能受得了的,醉倒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第二日一早,在见到曹操的高夜,对他的称呼已经从孟德变成了主公,这一改变也是让曹操欢喜不以。
“主公既已起来,倒不如随我来,看我给主公备下的三份大礼。一份可以增加战力,一份可以使粮草无忧,最后这份可就厉害了,能让主公获得天下人望。不知道主公可有兴趣随我一观啊?”
曹操听高夜说的这么玄乎,自然是欣然同往,在马厩仔细观察了绝影身上的马具之后,才终于明白为什么高夜的骑兵战力如此强横。高桥鞍的配备,使得骑士在马上更为的安稳,马镫的存在则使得他们在马上能有处借力。这一点尤为重要,毕竟马镫虽然在这个时代已经出现,可是主要功能还是上下马用的,平时骑马都要玩命的夹紧马腹,以免自己掉下去。如今有了马镫在,别说掉下去,就是在马上拉弓射箭也是易如反掌。难怪高夜手下的骑兵,个个都能行骑射之事,增加战力,果然是名不虚传。
在实验田看到的土豆和玉米,更是让曹操震惊,在听说了这两样作物的产量之后,高夜明显感觉到,曹操的眼睛已经射出了光来。没错就是射出,因为用放光这样的词语,已经无法形容现在的曹操了。不过曹操在短暂的惊喜之后,却又无不责怪的对高夜说道:“你有如此神奇的粮食,却自己私藏。若是早早拿出来给天下百姓,定是功德无量的事情。”
高夜只是耸耸肩,对于此事不予置评,反而开口笑道:“如今功德无量的人是你曹孟德,你有什么好跟我抱怨的。”
不过在曹操参观过高夜的藏书楼之后,因为土豆、玉米而暂时平静下来的心情,又开始出现了激动的征兆。尤其是在他看到一本《三十六计》的时候,更是直接揣在了怀里,嘴里还说道:“听闻这本书,乃是明曦你用兵的心得,既然送给了文台的儿子,想来我拿去看看你也是不会介意的。”直把高夜看的脸部一阵抽搐,曹操好好的一个官宦子弟,怎么一下子成了响马?
只不过这个响马今天的心情,只怕是再难平复了,因为高夜带他来到了造纸的地方,一脸阴笑道:“孟德若能将这造纸之术推广,则海内人望可聚,不知孟德意下如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