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的结果是土地的占有发生了两极分化,一边是大量的失地贫农,一边是占有大量土地的少数富有者,土地的分配严重不均衡了。
最初的分化在时间的流淌和土地兼并的疯狂中愈趋扩大,朝着董仲舒所痛斥的‘富有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的方向发展。
土地兼并所引发出来的各种经济社会危机终于埋葬了前汉王朝,随后建立起来的后汉王朝仍无计可施,听任兼并的继续。
曾有一个贤人对此有一个概括,他说:‘井田之变,豪人货殖,馆舍布于州郡,田亩连于方国。
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窃三辰龙章之服;不为编户一伍之长,而有千室名邑之役,荣乐于封君,势力侔于守令。’
这些可以说是我后汉土地兼并的一个生动写照。”
马腾道:“在临松薤谷时,我曾听永嘉先生讲,我大汉王朝对农业极为重视,而且农民的税赋很低。
那么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让农民大批地放弃土地而进行买卖?”
乐熹说:“我想这里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重农政策执行不力,人民的负担主要来自劳役和剥削。
前后两汉历任皇上,都讲究休养生息,因而对于农业是很重视的,汉初朝庭一再减免田租。
到汉景帝前元二年,农民只需三十税一,这可能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农民所负担的最低税率了。
但由于地方官吏的剥削,没收了农民税负较轻的福利,再加上一些不可避免的劳役,便使得一部分贫农先陷入困境,而最终成为佃农。
至此,朝庭的抵税福利便由地主挤占了。地主对佃农的租金收取高达百分之五十,加重了其生活的困苦。
二是农民的非农业支出较多。
虽然朝庭采取了种种抑制商业的政策,比如盐铁专营制度、‘告缗令’等,但只要社会不发生大的震荡,农民无论出于社会上层还是底层,都需要经常到市集进行交易。
为支付这些费用,有的农民放弃了土地,流入到城市,说明了当时农产品价格是较低的。
三是朝庭的抑制工商业政策,不仅降低了非农业活动吸收剩余劳力的能力,也导致了单位人均土地拥有量的下降。
朝庭实行抑制工商业政策是受‘农为本,工商为末’的限制,这基于这样一个认识:
要稳定王朝的统治,最重要的是农业,保障粮食的供用充足。
而商业被视为农业的替代产业,会吸收一部分劳动力,更为重要的是商业的兴起会造就一批财力雄厚的商人。
朝庭担心其会威胁自己的统治,比如说商贾大量购置田产,因而各朝各代都对商业进行限制。
汉代对商人的态度远称不上友好,高祖刘邦曾禁止商人穿丝绸、乘车舆,并提高了商税,来限制他们的发展,贬低他们的地位。
《盐铁论》为朝庭实行盐铁官营提供了理论依据。
其中有一段明确指出,官营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遏制富商大贾日益增长的影响。
此外,汉武帝元狩三年,朝庭实行了针对商人与手工业者的‘算缗’,不仅对车舆征收重税,而且工商业者拥有的财产也必须按其价值的百分之六征税。
这一法令中,商人被禁止拥有土地,违法占有土地要没收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