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捋了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鼓励农民种植葡萄。
葡萄是此事之发端,没有葡萄一切都无从谈起。
怎么鼓励呢?
我觉得首先是向农民把道理讲透,让他们了解种植葡萄的前景和好处,尤其是把种植葡萄和种粮食这两本帐跟农民一起算一算。
帐出来了,积极性就有了。
其次是给农民一定的甜头。
这个甜头就是种植多少葡萄,减免相应的赋税,同时给予一定的补贴。
这个数量是多少,我不好说,但农民会算这个细帐,应该让他们觉得没有吃亏才行。
再次是向农民提供种苗及技术支持。
二是鼓励一些商家开办酿酒作坊。这主要是提供减税支持,无须细说。
有了前面这两个基础,后面的销售就不成问题了。
但关键是前面两个事情如何操作,既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种植积极性,又要充分调动商家的积极性;
同时,作为官府又不要过多地参与其中的一些细务里面,这就需要多多思量。
从这个谢先生的一些做法上,我有一点启发,不过还不很成熟,只是抛砖引玉罢了。”
马腾道:“阎先生的想法肯定是好的,且说来听听。”
阎忠说:“谢先生与莫君里的村民实行契约的方式,等于是买断了莫君里的葡萄酒销售权。
这样做有几个好处,一是村民们放心,葡萄酒还没等产出已有了买家,而且是提前支付了部分款项;
二是谢先生作为商家安心,有了固定的货源,在目前这个形势下就等于有了可观的收入。
所以两下里各得其宜。
我觉得这种模式很好,将来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我从谢先生这里得到的启发就是,等将来官府的章程拿出来以后,在具体操作推动方面,可能充分发挥商家的作用。
比如说事先的宣传发动上,他们是商家,知道的内情多,而且具体细致,农民听了更有说服力;
在葡萄种苗的提供和技术支持上,也可以委托商家负责,当然这钱必须由官府来出。
但这钱并不是提前支付,而是等葡萄种苗种上了,活了,官府再按成活的数量拨钱,以防一些不良商人从中作弊。
为什么要商家来做这事,而不是由官府来做呢?
这主要是因为此事太过繁琐,官府没那么多人手,也没那么多时间,更不懂其中的关窍。
由于一开始就把这些商家与种植葡萄的农民捆绑在一起,所以这些商家为了自身利益考虑,也不会在其中捣鬼。
再如在葡萄收获时,可着商家与农户签订契约,确定收购的价格、方式等等,并提前支付部分定金,确保农户收下葡萄有地方卖,不会砸在自己手里。
这样一来,官府的任务就是出章程、根据实地考察的地亩和苗木数量拨款,其他的事情全推给商家来做。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官府省心、农户放心,商家虽说多做了很多事,但这些事都是与他们的利益息息相关的,是以也会安心。”
阎忠说完,不唯马腾,就是范吉等大老粗们听了,也觉得此法甚妙。
马腾笑道:“阎先生大才!好,回去后再细作商量,大体上就这么办!”
有诗云:
七月流火话农家,培基固本在天涯。
莫道凉州无可去,葡萄滕下细把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