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少秋说服了方同,方同命令军工厂大规模的生产这种冲锋枪,并装备给作战部队。
每个人腰间的手榴弹也都换掉了,长柄的手榴弹在之前平定全省的战斗之中,暴露了一些问题,那就是虽然其威力很强,但是其重量实在太重,以民国人的体质,抡起这么重的手榴弹确实有点吃力,扔不太远,而且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这种手榴弹的延长线太长了,很容易被对方抓准机会,将手榴弹重新扔了回来,那样就真的是赔本到家了。
最后方同直接决定,正规部队全部换装美国的MKII菠萝型手榴弹。
这种手榴弹体积小,重量轻,其威力也是不小,可以说是现在在系统里可以选择配备的手榴弹中的一款极为出色的武器,而更换下来的长柄手榴弹则全部配发给各地的预备役部队,以及各城市之中的警察部队,平时存放于警察局的武器库之中,如遇叛乱,则立刻拿出来装备警察部队。
大量军工厂的建立,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所有的老兵部队的腰间居配上了手枪,当然这只限于老兵部队,其余的普通人部队只有其军官才可以配备手枪,以及各地的军政人员也都是可以配手枪的。
配备手枪其实是一笔很大的支出,是目的性只是希望在战场上士兵有这副武器,在冲锋枪和步枪没有子弹的时候,敌人近身的时候,不必舍命与对方拼刺刀,可以从容地抽出手枪,向对方击毙,给士兵更多的生命保障。
之前,部队装备的是德式的瓦尔特P38手枪,而这款手枪以其优良的性能,使士兵对它十分的喜爱,唯一的问题,这就是供弹量的问题。
方同考虑到了这个问题,顾少秋针对这一个情况,提出的建议则就是用比利时生产的勃朗宁FN9mm大威力手枪,用这款手枪来替换德式的瓦尔特P38手枪。
这款大威力手枪共有13发子弹,这个时代的大容量弹匣。
而且,大威力手枪这个名字说明其的停止作用十分的强,方同也很是心动。
但是,大威力手枪,这枪的重量十分的重,那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就是举着手枪,手腕疼不疼呢?
黄皮肤人种和白皮肤人种,有非常大的区别,那就是白皮肤人种普遍都长的膀大腰圆,虎背熊腰,个子很高。
尤其是后世的德国人,基本上身高都是在1米8、9以上,2米以上的也有很多,这种大威力手枪对他们来说,重量其实没有一点点问题,可以轻松的握住,而北欧、西欧人体格都很强壮,他们都能握住枪,手腕不痛。
但是,亚洲人种普遍并不高壮,手腕的力量不如白色人种,那么,握着这种手枪,其手枪极大的后坐力,极为容易在战斗开枪之时将手腕震伤。
那将手枪更换成勃朗宁FN9mm大威力手枪,反而就不现实了。
所以为了稳固性,军队中的制式手枪依然是德式瓦尔特P38手枪,而军官手枪依然是鲁格手枪,这可能也是方同心中的执念,他毕竟是德粉,还是希望可以用德式的枪械。
但是,勃朗宁FN9mm大威力手枪其实也有一定的功效,他决定跟系统兑换图纸,命令兵工厂生产一部分,配备给特种兵使用,因为特种兵全都是精挑细选的士兵,这种手枪对他们来说经过训练还是可以克制住那强大的后坐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