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到的自然是张绣花带着蒋丽华,这次她可不敢摆什么架子了,她反而怕吴家反悔。
与上次不同真的不同了,这次来的人各个都对吴家的人客客气气的,显得很熟络,也相当的尊重。
这就是利益驱使的,哪怕是在这个还算淳朴的年代,也免不了这一点。
吴小正没有矫情,直接拿出一份合同范本,给大家传阅起来。
大家的兴趣立马就集中到了合同条款上面。
这个年代的乡下人虽然普遍文化程度不算高,但大部分都还是识字的,尤其是年轻一点的。
于是四组的这些人便围在一起逐条逐款地看了起来,边看还边讨论。
其实吴小正这个合同起草得还算公平合理的,他并没有占这些人便宜的意思。
唯有三点是他在合同里面着重强调了的。
一是在地价方面,他特意标明了现在的地价行情,也写明了真实的购买价格。
吴小正之所以这么写,就是要表明他现在是溢价购买的,以防止以后有人以当时卖价过低为借口来无理取闹。
二是付款方式也注明得清清楚楚,免得有人在中途以余款还没付清来反悔。
三是明确注明了违约惩罚,谁要是敢反悔,吴小正保证能告到他倾家荡产。
吴小正不得不防。
因为工厂一旦开工,如果再有人以地皮为借口来无理取闹的话,那他的损失就大了。
四组的人围在一起讨论了半天,也没有找出让他们接受不了的条款来,于是各个都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也是在吴小正预料中的事情,因为在这个时候,自然没有人想到日后要反悔,所以他的那些自保条款,现在的四组人来说并不会觉得过分。
负责主持签约的是村委的秘书吴兴发,他敲了敲桌子,示意大家安静下来。
这样的土地交易是必须经过村委的主持和见证才合法有效。
实际上,按照土地法的规定,这些地并不属于村民个人所有,而是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们只不过拥有一段时期的承包使用权。
可就算是这样,这样的土地交易也还是要付费的,因为这涉及到村民们的利益。只不过这种交易必须经过村委的同意,因为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
在农村,所有的土地交易都是这么炒作的。
而吴小正买下这些土地之后,还有一系列的事情需要去做,比如说必须去国土规划所将土地的性质变更为工业用地,再出规划红线图,拿土地使用证等,好在这些在镇里就可以办理,有杨贵平在,这些倒不是什么难事。
等大家安静下来后,吴兴发开口了:“如果大家对合同条款没意见的话,那每家就派出户主来,一个个在合同上签字按手印。”
所有人都无异议。
食品加工厂的土地交易买卖总算是敲定了。
吴小正又松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