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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城太穷酸落魄了,夏侯云天又没有什么杰出的成绩。
夏侯云天心知肚明,一直待在明月城,守着一方天地,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只有去了帝都,才能龙翔天穹,一飞冲天。
夏侯府能够在明月城诸多势力纷争之中有立足之地,很大的原因是这些年本族因为夏侯烟的关系送来金币。
当然,其中十万金币,进了夏侯烟的腰包。
夏侯烟理所当然,问心无愧,本族送来的金币,没有一个用在她身上,本就是属于她的东西,她拿回来有何不对?
阿月听着夏侯烟的话,若有所思,“今晚家宴,也不知道她们会不会请小姐。”
夏侯琅回来的事,整个夏侯府都得高兴一番。
这种家宴,一般来说不会邀请夏侯烟,夏侯烟是个外人,还是大凶不祥之人。
容雅一直觉得,夏侯烟会给他们家带来灾难,却忘了她拿了夏侯烟的金币,买着丝绸最好的衣裳。
夏侯烟突地看向阿月,问:“我生来不祥,大凶之人,你怕我吗?”
阿月愣了一下,抬眸间对上夏侯烟的双眼,猩红的瞳眸似忘川下的血莲徐徐绽放,在不知不觉间搅碎敌人的灵魂。
她眼睛与常人不同的颜彩,还是最低等的红色,被人辱骂是怪物,不该活在世上。
然而,在诸神界,夏侯烟最爱的便是红色。
“小姐,你眼睛真好看。”阿月痴痴望着,说:“我在云府的时候见过红玛瑙,就跟你的眼睛一样,会发光呢。”
夏侯烟怔了怔,旋即哈哈大笑。
不愧是云墨精心挑选的人,留在身边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