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对我说:“别人肯定以为你是来砸场子的,但在我眼里,你是穿着一件红色战衣、闪闪发光、五音不准的摇滚巨星。”
我把这件衣服叠好,放在了脚旁的袋子里。
这件白色的大衣,冬天穿太冷,春天穿太热,生命期只有冬末春初那么短暂地几天。就是那样的一个季节,我和他第一次约会。我穿着这件衣服,和他一半尴尬一半忐忑地沿着国子监那条街,从头走到尾,我很激动,但不知道如何表达,所以一路沉默地看着他;他滔滔不绝,从小学得过雏鹰奖章讲到中学和哥们儿玩闹时不慎被爆过菊花。初春北京的夜晚,乍暖还寒,我冻得发抖,得紧紧闭着嘴才能不让牙齿相互摩擦,他走到孔庙前,在一盏灯下点了根烟,我指着他身后笑起来,他转过头去看,朱红大门上挂着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禁止吸烟”。他微微一笑,露出两颗好看的虎牙,我隔着烟雾,挟着无法启齿的感动看着他,他说:“我们走回学校吧!”我腿一软,但却声音温柔地说:“好呀。”
这条长裙,花色杂乱到让人无法形容,但那时我仗着年纪小,常常穿着它,和他在校园里四处瞎溜达,全程都趾高气扬地手牵着手。他曾提出过申请:“宝贝,你换条素净点儿裙子穿行吗,每次看到你这条裙子我都觉得快中暑了。”我无情地驳回了他的要求,因为在他身旁时,不让自己艳丽到甜腻,便不足以形容我那一刻的心情。
这一件件流水线商品,却横生出这么多关于过往的记忆,每拿起一件,都会想起刚买下它时,兴致勃勃地穿着它去与他会面时的心情,我装扮好自己,坐到他面前,跟他轻声说,嗨。他说,你今天真漂亮。我指着衣服说,是它们的功劳。
这些年下来,新衣服被洗得褪了色走了形,但好歹还在;而新恋情,却被放进了染缸,被生硬地一染再染,直到我再也认不出来。
不知不觉间,地上已装满了几个袋子,我坐在它们中间,沉默了一支烟的工夫,算作默哀。然后,我拎着这些袋子,打开门,坐电梯,走到小区的垃圾桶旁,把它们一一扔了进去。
旧人说走便走,背影潇洒,生怕稍一回首便化作了盐柱,所以就算留恋,都不会再回头;而这些旧物,在整个过程中见证了那么多的好时光,自己没有行动力,全凭我来决定它们的去留。回忆是病毒,附着在这些衣服上,我若是不狠心把它们抛弃,稍不留神,那些病毒便渗进皮肤融入血液一路高奏凯歌直通大脑,大脑反应不过来,便会让心跟着一起负担,于是我整个人,便会再次陷入自怜自艾的死机状态。
你可以说,至于吗,除了被当做遗物,它们首先是钱,何必这么看不开,不过是失个恋。
是的,好多事都不至于,杀人头点地,不过落下一个碗大的疤,就算地球爆炸,对外星人来说,也就只是一场壮观的免费烟花。
可你若此刻从宇宙俯身看下来,穿过与云层混做一团的感恩和怨念,看向如灰尘般大小的我,我正将这些衣服扔掉,然后拍拍手,转身走开,没有回头,你看见了么,我在笑,那是因为我终于舍得干净利落地向前走,这是我此刻能做到的——第一步。
回到家,我把自己晾在沙发上,看着空荡荡地衣柜发呆。这时,手机响起来,我拿起来一看,一股气血瞬时涌进了大脑中。
是闺蜜发来的,她想约我见一面。
我拿着手机,心里一阵慌张,慌张中又夹杂着大剂量的恨。我双手颤抖,但居然还是按下了这样几个字:“好啊,就明天吧。哪儿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