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桩桩,一件件,她都要记着,这些都要让于家偿命!
婵夏从现场回来后直接找到郑氏,把她家被烧的事儿讲给郑氏听。
郑氏听的面色惨白,听闻烧死个姑娘时,整个人都崩溃了,嚎啕大哭。
“她怎么能死呢?她死了,我相公就绝了后了啊!她肚子里有我相公的骨肉,是我相公唯一的后啊!”
郑氏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正如婵夏所说,她跟柳二感情很深,柳二走后,这个怀了孕的小妾就是郑氏唯一的指望。
现在听到小妾被烧死了,她万念俱灰,也不再隐瞒了,什么都对婵夏说了。
“我成亲多年,虽与相公感情不错,可膝下一直无儿,我为了给相公留后,就收了个姑娘回来,之前怀了一次不小心掉了,我相公死了,我本来想跟着相公一起死的,没想到查出她又怀上了,我都是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活的啊,她怎么能死...”
“大人你有所不知,我为了给相公留后,我连高价收胎儿都拒绝了,就因为她怀的是我相公的孩子,我宁愿冒着砍头的风险去略一个陌生孕母交上去,也不愿意把自家的妾送走,都是为了我相公啊!”
郑氏说到最后,总算是说出了婵夏想要的答案。
“所以,你和柳二之前曾经拐过一个孕母?”
郑氏要隐瞒的,就是这件事。
合法卖人跟不合法的抢人,这是俩截然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不触犯大燕律的正常买卖,后者那是要重判的。
“是!官府那过了手续的,很少有带着肚子的,我也是猪油蒙了心,跑出去抢了个孕母交了上去,本想着就做一次,谁知那些人收了人却不给结账,我男人出事前一天,就是找他们要银子去了。”
银子没要回来,命还搭进去了。
郑氏在报不报官之间犹豫了许久,她知道略人这是重罪,一旦被查就活不成,可为了心爱的相公,还是铤而走险。
“谁是买家?”
“具体的我们也不大知道,就听人家都叫他廖管事的。之前就住在客栈,后来我男人死了他也不见了。”
“如果让你再见到这个廖管事,你能否认出来?”
“化成灰我都认得!”
“那你可愿意指认此人?”
郑氏噗通跪倒。
“罪妇愿意指认!现在罪妇唯一的指望也没了,相公最后一点骨血也没给他留住,自认无颜于九泉下相见,唯有将贼人绳之以法,以告慰我相公在天之灵!”
婵夏叹了口气。
“你夫妇二人可真是自作孽,好端端的日子不去过,非得做这害人害己的勾当,怎么,你家的孩子是孩子,别人怀的就活该被卖?现在引火烧身,也算是天意了。”
虽然郑氏对亡夫的情感是真挚的,但这并不能抹去这夫妇的罪行。
想必郑氏掳走的那个孕母,就是婵夏之前见过的那些孕母之一。
那些孕母本该有幸福的人生,却被这些拐子弄的有家不能回,婵夏去营救都不敢跟着出来。
这些可恶的拐子毁了别人的幸福家庭,最后也遭到了报应。
只能说是天理昭昭,有了郑氏做证,婵夏想要收拾于家和太傅的计划也眼看就要成了。
可就在这个节骨眼,出了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