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麻婆话音刚落的同时,那双猩红的瞳目立马释放出了摄人的杀气,这人的大局观实在是太差了一点,不过好在有些人并没有让他失望。</p>
“杂修,有听说过跑路吗?”</p>
该怎么说呢?你们古人用词都是这么超前的吗?暂时先不理会内心满满的槽点,成为金闪闪御主之后,他自然也明白对面的这位有多么强大,按照他的推算,赢得胜利完全不成问题,又何必做这些自损颜面的事呢?</p>
当然,更重要的是,卫宫切嗣都在场,他又怎么可能舍得离开呢?</p>
想通这些关键之后,麻婆出声反驳道:“英雄王,我并不赞同你的观点,凭借我们的实力,完全有机会赢得圣杯。”</p>
扫了一眼略显激动的麻婆,金闪闪原本还抱有一丝期望的目光终于沉了下去,解放天性,追求愉悦这是每个人天生就具有的权力,没有任何错误可言。</p>
但要需知,既然作为人类,那你就不能太任性,要知道没有限制的自由,便不是真正的自由。</p>
现如今的麻婆在金闪闪心中,与一只没有理智的野兽一般无二,要不是还有点用处,他绝不会容忍他继续留在这里。</p>
“杂修,收敛起你那可笑的愉悦吧,记住本王所所说的话,你只有苟的住,才能享受更多的愉悦!”</p>
也不知道为什么,说出从雁夜身上剽窃过来的词语后,他竟然意外的觉得合适,比自己之前的那些陈词滥调简明了太多。</p>
而听到金闪闪解释的麻婆,又怎么可能不明白他的意思呢?不是他说,与间桐雁夜交手之后,他确实可以感受到对方的强大,但这份强大却是可以触碰的到的,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傲视一切的金闪闪唯独对这人情有独钟呢?莫不是...</p>
(当然不是因为主角女装漂亮啦,你们不要想歪了!)</p>
作为金闪闪曾经的原配,遇到这种想绿自己的事情,自然要义无反顾的站出来,“如果只是间桐雁夜的话,我只要藏起来似乎并不影响,我与他交过手,他也没有穿闻中那么恐怖!”</p>
战胜小三第一步,先摆明自己正宫位置,展露自身优势,然后再徐徐图之。</p>
本以为听到他的这份宣扬后,金闪闪会为他的勇气而点赞,没想到迎接他的却是那种嘲弄的语气,“吼,在你的印象中,玩玩枪就算是强大了吗?那你可把强者的评价定义的太低了。”</p>
宴请失利之后,百貌自然会报告战况,而作为名誉boss的金闪闪自然也知道雁夜的实力,不过那时他也只是笑笑,毕竟魔术师这种职业,对比起英灵来说实在是不够看。</p>
但在看到他和元帅的对战之后,他却给雁夜下了一个全新的定义,此子实力尚可,中二严重之后也不会被人打死,天生就适合当他金闪闪的臣子。</p>
saber与兰斯洛特一战看似隐秘,但又怎么可能躲过金闪闪的视角呢?不过当他看到他和卫宫切嗣相谈甚欢之后,却是会心一笑,他这个接班人,敢选人,也会调教。</p>
他的内心很清楚,兰斯洛特一死,为了保证战局平衡,也便意味着麻婆需要陪葬,不过要是没了麻婆的魔力供应,他金闪闪还怎么能装后面的逼呢?要知道和他约架的可不止一个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