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叔,这鸡都让黄大仙咬了,还能吃吗?”
王素素忍不住问了句。
“这有啥不能吃的,以前闹饥荒的时候,老鼠俺都吃过。”
王来顺咧嘴一笑,满不在意。
然后见陈凌吃好饭了,就继续道:“富贵今天有事不?”
“嗯?怎么了五叔?”
“这几天不是村里重新划分耕地吗,到现在也快弄完了,乡里今天来人要过来看看,俺听老大说你做饭做得好,就想着让你来帮俺收拾一桌酒菜。”
王来顺说着,对地上的两只鸡努了努下巴:“行的话,鸡你留一只,剩下一只做菜,招待乡里领导。”
“这……”
“实在对不住啊五叔,今天我还真有事。”
陈凌没想到王聚胜这么快就把自己抖出去了,心里颇为无语。
这回是他爹村长过来,以后村里有红白喜事难道也要叫自己去当厨子?
于是就为难的说道:“这不是乡里今天逢大集吗?我得去置办点东西,合适的话再买头牲口回来。”
“晚上要是回来早的话,我倒是能过去给做一桌菜,就怕你们等不及……”
王来顺闻言叹了口气:“确实不行,回来早也不行,领导们中午就来,喝一顿酒下午就走了,等不到晚上。”
“也是老大老念叨你做菜好吃,还跟俺说你昨天帮秦主任想了几个宣传标语,出彩滴很。”
“这不,就寻思着让你在领导跟前露露脸……”
陈凌微微恍然,有点哭笑不得的道:“五叔您别听聚胜哥瞎说,我那半吊子水平,哪敢在领导跟前卖弄,我最怕见领导了。”
“你小子,虽然比以前好多了,骨子里还是懒!”
王来顺指了指他,拎起来一只鸡转身往外走。
陈凌一看,忙在后边喊:“诶,五叔,还落着一只呢!”
“你们小两口留着吃吧,别往外拿了……”
“你小子隔三差五给俺送蔬菜,还不兴俺给一只老母鸡了?”
王来顺摆摆手,大步离去。
陈凌顿时笑了:“这老头儿,倒是比他婆娘强多了。”
随后,回去跟王素素交代了两句,陈凌就把自家那辆凤凰牌自行车推了出来,往乡里赶去,准备到集市上买头牲口。
这年头买大牲口不是小事,一般都是全家人商议好,一起去挑,挑到中意的才买下来的。
不过陈凌家这情况,无父无母的,只要王素素没意见,他自己去就行了。
陈王庄上边的乡叫长乐乡,离陈王庄特别远,去长乐乡一趟,能去县城三个来回。
今天,正是长乐乡逢大集的日子。
这个年代逢大集,不仅规模大,而且一办就是一天,晚上天黑了才收摊回家,热闹得很。
集市上卖啥的都有,吃的穿的玩的,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草窠儿里蹦的……
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买不到。
陈凌骑着车子在路上仔细算了算,自己已经快二十年没赶过大集了,每次想起的时候,只能靠回忆。
后世的乡下虽然也还有逢集的时候,但规模远不能跟着这时候相比,而且早失去了原有的味道。
前世陈凌回老家的时候,有几次专门去集市上转了转,结果每次都是失望而归,再也感受不到记忆里的那种氛围。
“呼,终于到了。”
陈凌蹬了二十多里山路,终于看到长乐乡外那标志性的大牌坊,上书长乐两个大字。
牌坊后面,大街两边摆了长长的摊位,人来人往,一眼望不到头。
吆喝声,叫卖声,人声鼎沸,嘈嘈杂杂扑面而来。
一种久违的感觉涌上心头,那些深埋在记忆的场景立马变得鲜活起来,让陈凌忍不住一阵心头发热,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