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男律师眼中现出迷惑:“你不怕被黑暗吞噬吗?”
Frank:“黑暗不会吞噬我。因为我至少有一半在光明处,也许更多。”
想了想又说:“不让黑暗吞噬掉,这也是站在交界处的一个需要学习并战胜的课题。我一直在学习,所幸成绩还不错。”
三年级男律师眼中泛起明亮的光,他不再犹疑,对着Frank郑重的点了点头。
郑志雄的案子就按着这样的思路去打了。不出所料,一审果然判输,本来六个月内审结,在Frank的指导下,主办律师申请延长审限,一审到判决足足花了十二个月;主办律师又提起二审,三个月审结。争取到一年多的时间,郑志雄他们也比较满意了。
其实对Frank来说,诉讼案件也好,法律顾问也好,甚至连郑志雄和Cindy之间的矛盾纠纷,在他的工作观念里,都是送给郑志雄的见面礼。虽然这些案件和顾问他也收费了,但对他而言,都是象征性的。按照他大部分的客户标准,这个人和他的公司基本就不能算是优质的意向客户了。
可是近几年,他渐渐意识到了,也许律师,尤其是诉讼律师和一部分特定领域的非诉律师,如做破产业务的,本身便具有和大自然界的某些动物相类似的特性:食腐。两个人的关系坏了闹离婚,找律师;公司股东之间为钱闹翻了,找律师;大马路上被撞得七零八路,找律师;一个人违法犯罪被抓进监狱面临审判了,找律师;公司破产了,房屋要卖了,商铺要转手了,找律师。
从社会关系分工的角度来看,诉讼律师和特定领域的非诉律师所能够获得业务的时候,往往便是一段关系破裂、一次分工奔溃、一个自然人身陷囹圄、一个商业主体瓦解的时候。按照佛教成、住、坏、空的世界观,律师处在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世界,一个体系开始崩坏、正在崩坏,或者已经崩坏的环节;律师所能提供的力量,或者是阻止他变坏,或者是让他更好,或者帮助收拾摊子,比如破产重组。
这种职业的性质,想象的美好一点,就好像身怀绝技的猎人,将一个个深陷在有鳄鱼的池子里的人,或者挂在爬满毒蛇的铁丝网上的人救出来,然后收取合理费用作为报酬;说的不好听一点,就是像食腐动物一样,天生以腐肉坏骨为食。这是由社会分工决定的,做律师,大约慢慢便会明白这令人稍感无奈的一点。
Frank正是明白了这一点,当初在一个场合跟郑志雄认识的时候,他半是探索,半是兴趣的给了他名片。如今认识他快两年,对他这个人,以及他周围的朋友圈,大致也有了了解。
郑志雄便是那容易掉进鳄鱼池,挂在毒蛇网上的人。公司是人的意志在外的体现。他是这样,他的公司大约也是相同的调性。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聚集在他周围,跟她打成一片的,大约也就是大差不差的同一类人。
这才是他接纳他成为客户的真正意图,一大片等待拯救和打捞的人。一大片等待拯救和充重组的公司。
食腐?好吧。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些人正是最需要他的人,他也需要这些人。诚实经营的人,遵纪守法的人,走在光明正道上的人,自己便将自己照顾的很好,这样的人,是很少需要律师的帮助的。
既然做律师,就得按律师的社会分工和天然属性来做事,才是顺风顺水。
他一直站在光明里。此刻他跃跃欲试,想将光明带进黑夜,稍微照亮一些。
就算不能全部照亮,能照亮一部分,也是好的;
就算照亮一部分也有困难,那至少,让它们变灰,变得不那么黑,也是好的。
会被黑暗吞噬吗?他经常这样问自己。
不会。他对自己答道。光明已深入我心。它可能会减少,可能会暗淡,但永不熄灭,永不退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