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宵带着众人来到离公共卫生间不足十米的位置停下,随手从兜里掏出一串钥匙,“哗啦啦”地将门打开。
站在这个地方,刘敬信他们可以清晰闻到公用卫生间飘出来的那股屎尿味儿,闻起来相当催吐,忍耐力低的闻几下就可以吐得比洗胃还带劲。
要知道,现在可是秋末,这如果换成炎热无风的夏季,不得把人给活活熏死啊!
“吱嘎嘎……”
铁门发出有些刺耳的摩擦声。
罗宵打开房门,直接站在门口道:“你们想拍,就在外面随便拍拍吧,里面空间太小,转个身都不够。”
果然如罗宵所说,房间满打满算也就二十平左右,里面除了仅剩下光板的木床和一个空荡荡的木柜,还有的竟然是满地打包好的行李。联想到刚刚那个胖女人说的话,刘敬信隐隐猜到罗宵可能要搬家了。
“你要换地方了?”刘敬信问道。
罗宵苦笑着叹了口气道:“不是换地方,而是回家。如果不是遇到你们,估计我过两天就回老家,再也不会回来了。我对这个地方,真的是没有一丁点留恋的了。这几年,我过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好几次差点都想自己死了算球。但我也就是压抑到受不了的时候才会那么想,大多数时间还是挺好的。不过今天遇到你们,我改变主意了,估计还会再住一段时间,等你们这个节目录完了再走。”
看着房间内那几乎没有落脚位置的狭小空间,刘敬信道:“附近有什么地方,可以让咱们坐下来说说话吗?”
罗宵点头道:“有啊,沿着咱们来时那条路继续往里面走,有一个小广场。傍晚的时候有一群老娘们儿跳迪斯科,老吓人了。现在还早,估计那里没啥人,可以去看看。”
刘敬信道:“行吧,那就去那边吧。”
众人排着队,排尾变排头,正要沿着原路退出去,却见前方一道门猛然打开,画的满脸是粉,嘴唇猩红的胖女人笑嘻嘻地走了出来。
好家伙,原来她刚刚是看到有人摄像,专门跑回家化妆去了。
碍于罗宵的面子,刘敬信和张逊陪着那女人合了好几张影,然后每人带着一个红唇印狼狈地逃了出去,几乎是一路小跑着带着整个摄像团队去了那个小广场。
而在他们后面,一大群人举着手机一路猛追,也跟着到了小广场,并继续保持着举起手机的姿势。
“我从来没见他们这样过。”罗宵笑着道:“平时看他们一个个都跟丧尸似的,没想到今天看到有明星来,竟然一个个都跟打了鸡血一样。”
刘敬信轻咳一声,岔开话题问道:“你这些年一直住在这里吗?”
罗宵摇头道:“当然不是,乐队刚解散的时候,我还是挺潇洒的。但这年头,钱太不禁花,加上我们玩乐队根本就没存下什么积蓄,后来没有办法,我就只能搬到这里来了。我当时想的是随便找到个工作就换地方住,我也没想到,这一住,就是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