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看这个名字,或许绝大多数人都感到陌生。但如果提到曾经风靡一时的《甩葱歌》,应该是无人不知了。
不同于《甩葱歌》的俏皮风格,这首歌的原版是芬兰的一首非常有名的民歌,在全球范围都有非常广的传播,流传最广的版本就是纯人声版。
整首歌的所有伴奏,都是由人声完成,整体听起来极度舒适。
谭莺莺用的是弹唱的方式,并刻意将速度放缓了一点点,极力凸显出她的美声特点以及咬字功力,让所有人都忍不住鼓掌叫好,包括她的对手刘敬信。
待一首《levan polkka》,谭莺莺微笑着冲众人点头,然后将目光落在摄录组那边,对那些工作人员道:“为了保证公平,我们两支乐队的人都不能参与投票,所以这个权力只能交给你们了。希望你们能公平一些,觉得好就投票,觉得一般或者还不够好就不投票。”
摄录组的那些工作人员是真的非常给面子,除了双手扛着摄像机的摄像大哥之外,所有人都举起了手。
谭莺莺还没说什么呢,洛巧巧却先急了,她指着摄像大哥道:“我莺莺姐唱得不好吗?怎么所有人都投票了,就你不投?亏我刚才还要帮你扛摄像机呢,你的良心不痛吗?”
摄像大哥因为正在录像,不好说话解释,于是他苦着脸用一只手扶着,用肩膀和脸艰难地架住摄像机,颤颤巍巍地举起了一只手,然后又火速收回,重新双手扶好摄像机。
“多谢!”洛巧巧双手抱拳。
谭莺莺获得了满票,接下来就看刘敬信的,刘敬信哪怕只少一票,都算输给了谭莺莺。
人家拿了一首那么出名的芬兰民歌出来,那么得上档次,按理说刘敬信应该也选一首比较有深度的歌出来应战才对。
但让所有人都感到意外的是,刘敬信选择的竟然是一首流行歌曲。
左手掐着和弦,右手缓缓指弹,任清脆的音符被山风带到远处,刘敬信开心笑着。
“……你笑起来真好看,像春天的花一样,把所有的烦恼所有的忧愁,统统都吹散……”
了谭莺莺皱起眉头,她一开始还不理解刘敬信为什么会选这么一首歌来跟她比,她还有些生气,以为刘敬信是看扁了她。但听到副歌部分,听到很多人都跟着唱了起来,她已经明白了刘敬信的意思。
大家都是出来玩的,不要带着那么重的胜负心,也暂时把音乐圈的那些鄙视链放下。
在这样美妙的景色中,唱着让大家听起来舒适的歌,让每个人都能开心起来,这远比赢一场没意义的比赛要更有意义。
谭莺莺微微眯着眼,双手撑在身后,任山风吹乱发丝,她仍慵懒得不愿抬手去将发丝捋到耳后。远处的山、高处的天、近处的草木,此时融为一体,成为最美好的画卷……
待刘敬信唱完,大家都鼓起掌来,所有人都笑着,似乎忘记了这是一场比赛。
不,还有人记得!
洛巧巧向摄录组问道:“又到投票的时候了,快投票!”
和刚刚一样,除了摄录大哥之外,所有人都举起了手。
摄录大哥很慌,他不知道自己这一次是不是也要跟着举手。他看向洛巧巧,洛巧巧却笑着拍手道:“莺莺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