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何云山手上拿的手电筒不是那种聚光的,而是射出去以后就扩展到很大的面积。只是这样太分散,所以光线就很弱。现在他们有一种在雾里行走的感觉,虽然能够看见一些东西,但是却朦朦胧胧的。
虽然这条下水道是雨水管道,没有污水管道那么臭。可是这么阴暗潮湿的地方,空气是不可能新鲜的。里面的空气实在是太潮湿,所以在地面和墙壁上生出很多青苔,让人行走都有些困难,很容易就会滑倒。这倒是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有一个问题很让人感到恶心。那就是这里有太多的小生物,如果平日里见了很多女生都会吓得尖叫。
好在末世里面,能让人尖叫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再怎么喜欢尖叫的女生如果叫了太多遍,也会没有继续叫下去的兴致。所以她们对那些蜈蚣蟑螂之类的东西,全都当做看不见。而且这会光线暗,她们不注意的话想要看清那些小东西,实在是需要太好的眼力。只是这些太小的东西不容易发现,但是老鼠的存在感却要强很多。
在手电筒照不到又有点照到的时候,老鼠的眼睛会因为这种微光而发现。好在不是绿油油的,带来的恐惧感还小一些。一开始的时候,朱乐云还因为踩到一只老鼠吓得叫了一声。这个时候李晓光抓起被她踩到的老鼠,拧断了老鼠的头,然后将老鼠揣在裤兜里。
“你恶不恶心,这么脏的东西,你竟然放在裤兜里?”
听到朱乐云的话,李晓光龇着牙笑道:“哈哈,真是好笑,你竟然还觉得恶心。等到你饿得走不动道的时候,你就不觉得恶心了。要知道现在弄点吃的东西有多难,特别是新鲜的肉,那就更难了。老鼠虽然长得磕碜了一点,可是它的肉也是肉啊。这只老鼠的头,我已经扔了。等到了地面上,把它的皮一扒,四肢和爪子一剁,你能看出是老鼠?到时候无论是红烧还是清蒸,都是美味啊。”
李晓光说得开心,朱乐云觉得自己突然口水变得多了起来。不知道是不是恶心的,反正她觉得不会是被馋的。元新这个大胖子却被李晓光描述的场景给吸引了,他揽着李晓光的肩膀:“哥们,你说的没错。现在这年头,能够弄到肉吃就可以。管它是什么肉,能吃就行。平日里在大街上吃羊肉串,里面不是也有老鼠肉嘛,不是一样吃的很开心。”
“好了,好了,你们别说了。再说下去,几位美女可就吐了。”何云山把这个话题结束,然后问起一个新问题,“你们知道走了有多久吗?”
“多久?”李晓光摇摇头,“这里黑布隆冬的,上哪去能知道走了多远。”
何云山没心思跟这种啥都不懂只知道捣乱的家伙说话,他跟王倩问道:“你算是向导,总该知道吧?”
“啊,我,我也不知道啊。如果是在地面上,我还能够找到路。毕竟我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不会迷路。可是在地底下,我真是有些晕,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了。之前不是说话走一里路,师姐他们就在下水道井盖那等着嘛。现在咱们走过几个井盖,上面都没有人。是不是咱们还没有走完一里路啊?”
到底走了有多久,其实何云山自己也说不清楚。他只是从直觉里,感觉已经走得够远了。这会如果继续走下去,他觉得可能就走过了。不过一里路到底有多远,他其实也没有什么概念。
“咱们等着走到下一个下水井盖,不能光在底下等着。还是上去推开井盖看一看,只要看到周围是什么景物,不就知道到底在哪了嘛。”
何云山说完以后,就继续走下去。没过多会,就走到下一处井盖。作为三人组留下的人,他当然得当好领导人。他顺着井壁上的梯子往上爬,然后用手推了一下井盖。很是奇怪,竟然推不动。明明感觉上面没什么东西,用眼睛就能直接看到外面的情形。可能时间长了,井盖生锈了。他再次用力推,结果发现人影的头竟然出现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