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云山把腰带从树杈上解下来,然后伸了一个懒腰。他跟刘阳问道:“怎么样了?”
“我在这观察了有一阵子,发现下面应该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就算是有,也不耽误事。”
因为现在是白天,没有蚂蟥的威胁。刘阳恢复了之前在海上当搜索队长的时候,那一种无所不能的样子。他从树上跳下来,然后四处看了看。对着还坐在树杈上何云山招招手:“下来吧,没事了。”
其实这树杈离着地面还真不算特别高,如果跳下去估计也不会摔断腿。不过作为一个以低调保命为己任的伏地魔,何云山可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所以他还是乖乖地从树上一点点爬下来,全然不顾刘阳在旁边发出的笑声。
“你这小子,未免有些太过于胆小了。”
何云山笑道:“胆不胆小,只能在最危险的时候才能看出来。平时冒险谨慎一些,总归是好的。”
刘阳也不多话,将做完落在地上的背包拿起来就准备找出去的路。他跟何云山招呼道:“你有什么打算?”
“没有啊,先出了这片林子才是整件事。只要待在这里,我总是有些不安心。有一个科学家验证过的道理,我现在忘记叫什么名了。他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你碰到一件倒霉事,那么你接下来就会碰上更多的倒霉事。其实这个道理咱们老祖宗早就发现,并且总结的很到位那就是走霉运。我觉得自己现在就在走霉运,你要是怕的话,就不要跟着我。”
在这样一个危机四伏的地方,有一个同伴总比独自一人强。尽管何云山让刘阳不要跟着,刘阳依然跟着他。当发现他走往昨晚李国昌死掉的地方的时候,刘阳忍不住问道:“现在是末世,应该不拘小节。既然人都已经死了,看尸体又有什么意义?”
何云山笑道:“你觉得是看尸体,但是我觉得是给李国昌一个机会。别看他昨晚那么惨,说不定还没死呢。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你说对吗?”
刘阳没有说对错,只是跟着何云山走过去。何云山走在前面,比刘洋更早看到李国昌的尸体。其实他也不确定这到底是不是李国昌,因为他看到的只是一副骨头架子。当然说是骨头架子,其实这么说也不全面,因为骨头架子应该只有骨头。但是李国昌身上毛发俱存,就连皮肤都完好,只不过干巴巴没有半点水分。这不应该算是骨头架子,更应该称作为干尸。
何云山感叹道:“对不起,我刚才说错话了。你不是一个坏人,要不然能活千年不至于现在就死了。”
虽然话是好话,可是李国昌已经死了,当然不会回应他。何云山也不过是说说,压根就没有把李国昌的死当回事。他之所以要回来,只不过是不想浪费了李国昌的枪。
武器太重要了,如果昨晚何云山也有枪,就不用被刘阳拿枪指着了。现在他把李国昌的步枪背在身上,然后手枪插在腰带上。再把刀子插在靴子外沿上,可以说在装备上已经不输于刘阳了。而且他还有从李国昌这得到的手电筒,李阳可没有这好东西。
刘阳来得稍微晚几步,又因为被李国昌的干尸所吸引。因此当他看到何云山拿枪的时候,已经来不及阻止。现在他如果想要把枪抢回来,那就只有火拼这一条路可走。
要是火拼,也不是不行,刘阳压根就不会怕。但是在这古怪的森林当中,刘阳不希望自己一个人孤单的行走。所以他容忍了何云山,只是提醒道:“这东西不是李国昌自己的,是新家园的。你拿了新家园的东西,早晚是要付出代价的。”
何云山点点头:“你说的我都知道,还有吗?如果你只是想说这些事情,那么既然说完了,咱们就该走了。”
刘阳没想到何云山是这态度,一时之间还真没什么好说的了。倒是何云山的提议很是让他心动,他一点也不像继续待在这个地方。
何云山这人不是一个贪心的人,但是末世里面什么东西都珍贵,所以何云山拿完枪以后,不想放过李国昌手腕上带着的那块表。那是一块机械表,虽然可能误差说不定比电子石英表更大。但是它有个好处就是不耗电,所以越是末世维持的时间长,也就越为显得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