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他们两个人的说法,后面的人自然是知道了这东西到底有多么珍贵。
甚至阮平儿都知道一些,药材什么的她不知道,但她确实是知道沉香,记得有一个影迷送过自己一份礼物,就是沉香,大拇指那么大,闻起来是有些香,很轻,大约就八九克的样子。她很喜欢那种味道,所以就觉得那个送礼物的人有些抠门,要送的话,就送稍微大一些的嘛,这么一点能干什么呐?一个笔筒都做不了。
结果当她把这个想法跟其他人说了之后,大家都用一种和奇怪的眼神看着她,有些人更是伸出大拇指说道:“这种沉水的千年沉香,你想用它来做笔筒?牛,牛的不得了,果然能看出你是个富贵人呐!比不了比不了!”
“这东西很值钱吗?”她随口问了一嘴,然后就得出了让自己有些无法接受的答案。
“值钱?先不说有钱能不能买到这种品质的,如果单轮极品克价的话,也是克万的物件,即便是有点关系去买,应该也是两三千块钱一克吧,就这么一点木头,起码要两万块钱!一般拿着这个都是当项链坠子用的,还做笔筒?不是奢侈的问题,而是浪费了!没看这上面都没有什么雕工吗?那是因为一雕刻就掉肉,掉一点也是浪费啊,所以这个叫做随型,随型就是好。”
远远看着,乞儿现在手里摆弄的那块,明显要比那些人送给自己的还要黑,还要沉,那个人分明告诉自己,这玩意越是黑就证明密度越大,也越值钱,虽然不绝对,但八九不离十。
关键是……大啊!
起码巴掌大那么一块,看起来还真的能做个笔筒了。
但接下来乞儿做的事情,就让阮平儿有些无奈了。
“好木头嘛,”乞儿点头说道:“当然是做木梳!”
然后就在众目睽睽之下,用一把黑色小刀一点点的将整块那么大的木头给雕刻成了木梳,用手搓了几下,上面就出现了一层油光,看起来更像是金属,很是好看。
这木梳多大?也就食指那么长,浪费了接近百分之九十的木料,就做出这么一件东西来。
随后就直接插在丑儿的头发上,还仿佛做了多么正确的事情一样说道:“古代啊,很多女人都是把木梳插在头发上当做装饰品的,现在天朝好像不太流行了,但在岛国一些传统服饰中还保留这个习惯,传说中女人的一个木梳是要戴一辈子的,女人最重要的就是头发,而木梳是留住头发最好的东西,恩恩,现在先对付用,等以后有了更好的木头,我再给你做一个。”
丑儿则是点着头一脸高兴的说道:“好的,以后再做个更好的。”
众人一脸的无语。
对于七人众和大白二白而言,他们也知道这种木头的,确切的说,它不叫沉香,而应该叫做天香木!是沉香的一种,但却是其中最高级的那种,只有在国外某个热带雨林里面才有,早已经绝种了,现存的一些都是明朝那会那些国家进贡给天朝上国的贡品。
因为当时全世界,就天朝喜欢这些东西,把这些东西当宝。
当时那些国家还沾沾自喜,觉得自己用垃圾换了天朝的宝贝,简直是再划算不过的事情,但时过境迁,当他们也受到天朝文化的影响,开始懂得天朝文化之后,也开始玩木头了,才恍然大悟,自己国家最好的东西早已经交出去了。
这种天香木,在原始部落之中也有一些存货,但使用的方法要更加的暴力一些,就是只有在最重要的祭祀之中,才会拿出一丁点,然后弄成一个小山包一样的造型,也就一个拇指大小,点燃,让它发出香味来,弄得整个祭祀显得特别的神圣,而这些气味也确实有提神醒脑的功能,如果闻着这种气味睡觉的话,每天只需要睡四五个小时也能精神百倍!
绝对的好东西。
其他人不好意思,大白二白却是没那么多说法,直接走了过去,蹲在地上,将那些天香木的碎料都捡了起来,使劲往兜里面揣,偷偷的揣,嘴里还说着:“头儿,我们帮你捡起来啊!”
说是捡,等全部捡完之后,明显已经少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