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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早早并不知道,把她从江镇中学挖过来的提议其实是任晓闻提出来的。
被个镇级的学生给赢了,所有市级学校脸上都无光啊。
如果沈早早跟应如羽的实力相当,为了“客气”才把特等奖颁给沈早早的话,那就不是问题了。
可电视把两人当时的表现播出来之后,别说是懂英语的了,不懂英语的都能从加持赛时两人的表现分出谁优谁劣。
打脸啊,应如羽被沈早早给实力碾压了。
这问题就大了去了!
不管是于出什么样的原因和目的,要能把沈早早挖到市级学校,这次演讲比赛的尴尬刚好可以解决。
正因如此,副校同意了,还派了冯老师出马。
把沈早早挖过来,除了是为学校考虑之外,任晓闻也是想把沈早早放在眼皮子底下。
这个小姑娘……
任晓闻觉得有点邪性。
怎么说,沈早早赢了自己精心培养的爱女,她应该讨厌沈早早才对。
可当她忍不住想到沈早早的脸和当时的表现时,任晓闻惊愕地发现,与其说是讨厌,她对沈早早最真实的感情其实是欣赏和淡淡的喜欢,还有一种奇怪说不上来的熟悉感。
她时不时会想,如果如羽能跟沈早早一样优秀的话,那她这个当妈的就真的没有什么遗憾了。
现学现卖,这不但证明了沈早早的学习能力极强,更说明了沈早早观察入微以及过硬的临场应变能力。
小小的一场英语演讲比赛,沈早早不但表现自己扎实的阅读基础以及英语口语能力,还同时表现了那么多连许多大人都不具备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