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崽子。”
黎开抱着采买的东西从外面进来,看到程煜正坐在屋门口的墩子上不住地摇头,一副恨嫁的模样。
“你怎么在这坐着,小侯爷怎么样?”黎开问道。
“美人帐中温柔乡,应该已无大碍了。”程煜揶揄,接过黎开手中的物件。
黎开不得其解,从窗缝中偷瞄了下屋内,大意明白程煜在说些什么,自己也走到程煜身边坐下。三人从那黑影口中得知他们袭击齐暄的位置,沿着水流一直寻到下游,才从一块染血的石头上,发现了齐暄的踪迹,刚找到人时,看着他浑身上下的伤口,胸前那道深可见骨,一看就是利器上淬了毒,还往外渗着黑血,几个人都红了眼,尤其是公孙念,陆续放出什么不知名的蛇虫鼠蚁,差点没折磨死那个黑影,直到问出是什么毒方,才放他逃生。找到了这间民宿,好说歹说了半晌,人家才同意让齐暄住进来,毕竟,当时他伤的极重,若是不治,主家不愿意看到人在自家断气。房子是一对中年夫妇的,相处下来,感觉二人到也和善。
“程煜。”黎开双手托腮,望着妇人接着下地回来的丈夫进门,又递汗巾,又摆饭菜,两人忙碌而充实,平凡而细腻。
“你说,什么是情爱?”
许是没想到黎开会有此一问,张口而出的话语被程煜硬生生地憋回肚子,思考半晌,才出生道:“大抵,是个极为清浅的物什,要不怎么看不见,摸不着的。”
他目光转向别处,有些局促,口中所说有些文不对心,他知道,自己不完全属于这人间,可是滚滚红尘远比紫华重天复杂多变,他也知道,身边这个姑娘,在心中的分量越来越重,所有的情愫就像一颗种子,早已深深扎根,等待着不日长成参天大树,可是自己,竟然任由它疯长,那一刻他似乎有些恍然,情爱,从来都不是什么清浅的东西。
余晖残尽,黎开看看程煜,不作声,也默默咽下心中所想:
世人从没将情之一字时刻挂于嘴边,但,相依不弃是爱,患难救赎是爱,舍生追随是爱,抵死信任是爱,耕种纺布是爱,那,心意相通呢?可还能算得上情,称得起爱之一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