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的很大,你回不去了,明早再回。”
“嗯。”她又骨碌躺下了。
江帆板过她的身子,说道:“脱了那衣服,去穿我的衬衣。”说着,把她扶起来。
丁一看了看他,只见他穿着白色的丝质睡衣睡裤,就说道:“不用。”
“去吧,衬衣在提包里,我的衬衣也可以当睡裙穿。你自己去换吧,我累了,我要睡了。”展开雪白的被单,就躺在了床上。双手抱在胸前,闭上了眼睛。
丁一光着脚,穿着他的拖鞋,从他的旅行包里拿出了一件衬衣,他发现他这个旅行包里的确是个百宝箱,不但有换洗的内衣外衣,还包括出门在外用得着的所有东西,看来他是个很讲究生活的人。
拿着他的衬衣,来到洗手间,看见了自己的裙子被他洗了,挂在衣架上,她就有了感动,这是个值得信赖的男人,这样想着,就脱下新买的裙子,里面的衣服早就被体温烘干了。将他的衬衣穿上,宽大的袖口高高挽起,的确如他所说,他的衬衣可以当睡裙穿了。
从浴室出来后,他已经睡着了,发出轻轻的均匀的的鼻息声。她蹑手蹑脚的走到他跟前,确认他已经睡着,就关了床头的灯,只留下过厅的一盏小灯,来到沙发上躺下,心想,还说让自己睡床,他睡沙发,唬人。
由于是单人房间,所有的东西都只有一份,她拿过自己的裙子,盖在腿上,就懵懵懂懂的睡着了。
也不知这样睡了多长时间,迷迷糊糊中,她被一双手臂抱起,放在了松软的大床上,然后又接着睡着了。
江帆半夜醒来后,发现她睡在了沙发上,就把她抱到了床上,她似醒非醒的样子,侧身卷在床上,像个小猫,江帆给她垫上枕头,又给她抻了抻大衬衣。
由于她是卷缩着身子,背冲他躺着的,尽管衬衣穿在她的身上很大很宽松,但是她浑圆的小臀和腰部曲线还是暴露无遗。白色的小内、裤,紧紧的包裹着她的小屁股,小内裤的后腰处,居然用亮晶晶的水钻,镶嵌着一个可爱的生肖图案,这样看来,自己整整比她大一轮。
他很想摸摸那个图案,体会一下它的触感,刚伸出手,就见她的两只脚在往一块并拢,可能是感到凉了,江帆就用被单,盖住了她的下半身,动作轻柔,唯恐惊醒了她。
轻轻的躺在她的背后,嗅着她的温馨的体、香,江帆很难睡去,要知道他是个男人啊,是个心理和生理都正常的男人,尽管刚才他自生自灭了一次,但是仍然没有满足,身下也就挺立了起来,还好,丁一没有看到,不然一定吓傻她。
他也侧过身,这样,即便丁一夜里起来,就算那个家伙再怎么不老实,丁一也看不到了它的影子,这样想着就睡着了。
又睡了三四个小时,江帆无论如何都睡不着了,他从枕头底下摸出手表,看了看六点多,天已经亮了,但是他不敢动,唯恐惊醒了丁一。
倒是年轻人,一夜居然未动,他感觉丁一睡觉很老实,也很规矩,他很想看她睡着的身体,就悄悄支起胳膊肘,刚想伸过头看一眼,就见她胳膊抬了起来,翻了个身,平躺在床上,又一翻身,就跟她面对面了。另外一只胳膊解放了,搭在他的身上。
江帆好笑,心想,真不经夸,刚说完你老实,就把胳膊砸过来了。每天这个时候是江帆起床的时间,但是他今天既不起床也睡不着,于是,就睁着眼,近距离的看着她,说实在的,他还从来没有像喜爱丁一这样喜爱一个女子。
只见眼前的小人,娇小的身子,侧着身,安静的躺在他的眼前,短发松乱着,小眉微蹙、息若兰、娇无力的样子,的确让江帆充满了怜爱,暴露在大衬衣下的两截胳膊和胸前的肌肤,有着少女般的润泽和光滑,明洁细腻,洁白如雪,难怪李煜在《玉楼春》中写道“晚妆初了明肌雪”,只不过眼前的人儿没有施任何的脂粉,完全是天生丽质。她的上唇和发际的边缘,居然还有着淡淡的绒毛,江帆的老家跟这叫胎毛,古代就有根据胎毛判断是否是处女的说法。
此时,看着丁一蜷缩着身子,安稳合目睡在床上的样子,江帆心灵也感到了舒适和悠闲。
林语堂先生说过“我也觉得蜷腿睡在床上,是人生最大乐事之一”,唉,如果能够得到丁一,与她相伴一生,即便不蜷腿睡在床上,也是我江帆人生最大乐事了。
想到这里,他轻轻叹了口气,正如他昨晚跟她说的那样,有些问题解决起来可能会有些麻烦,但是他一定会克服。
许是他的叹息惊醒了丁一,也许是她本来就该醒了,丁一闭着的眼睛跳动了几下,就睁开了,眼前就看见了一张比平时大很多的脸。
这么近距离的跟市长面对面,丁一脸红了,伸出一只手,挡住了自己的眼睛,然后又将身子翻到相反的方向。她记得昨晚自己是睡在沙发上的,肯定是他把自己抱到了床上,想起跟他在一个床上过了一夜,脸就又红了。
呵呵,江帆知道她不好意思了,就轻轻把她板了过来,用指肚滑过她的脸颊,说道:“你已经与一个成年男子,同床共枕了一夜,怎么还脸红啊?”
丁一不敢看他,极力缩下头,没有说话。
江帆爱极了她娇羞的小模样,他很想吻她,但又担心控制不住自己,他不能在她没有准备好的情况下要了她,即便这机会多么的千载难逢,他都不做。他要她从心灵到肉体都能接受他的时候,他在与她共度人生的美好,否则,自己即便是饿死也不会强行欺负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