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也是情真意切呢。”
两封信,分别来自颖都南北两大营的将领,信中表达的是对平野伯爷的敬仰之情以及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在郑伯爷麾下建功立业的心愿。
“相公这一次,真是收获巨大呢,这南北两大营,兵马得过万了吧。”
公主的心里倒是高兴得紧,她抛下公主的殊荣跟着眼前这个男人来到燕地,本质上,是想靠着这个男人打拼出一个比原本自己更好的生活。
所以,真像是个持家的小媳妇儿,每次自己家里有什么进项,都会有着一种莫大的满足感。
郑伯爷却摇摇头,道:
“没那么简单,横竖一封信罢了,哪里能当真。”
原本他们还想给郑伯爷送礼的,虽说郑伯爷本意是来犒赏他们的,但一码归一码,一个是公家的犒赏一个是私人的情谊。
但郑伯爷还是以赴京路忙,给拒绝了。
人情往来这种事情,是无法避免的,且郑伯爷的雪海关,还是此中翘楚。
在四娘的运筹下,逢年过节,近一点的,送靖南侯和李富胜他们,远一点的,甚至有到京城的,从不会落下,而且会根据个人情况不同,送礼不送俗气的金银,而是送心意。
“不能当真?”公主显然有些不能理解,因为昨天,她可是亲眼看见那些士卒对自己丈夫的爱戴。
“六皇子的商行,你是知道的吧?”
“这个我怎么可能不知,六皇子大婚那日的排场,直接让我的大婚排场也跟着上了两个档次,就是范家,不也是六皇子线上的么?”
“嗯,说是这么说,世人都以为他眼线遍布各国,仿佛到处都有他的人,也都有他的暗桩,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因为就是密谍司或者银甲卫亦或者你大楚的凤巢,背后有一国之力做支撑,有正统旗号在,也不可能做到这番看似遍地开花的地步。
归根究底,那些看起来是他的人,其实并不是他的人。
当年陛下让靖南侯灭了闵家,却没有去动闵家暗地里的产业,而那些产业自然而然地就拜到小六子的名下。
是因为小六身上毕竟也流着一半闵家的血,但,这个,只是一个添头。”
“添头?”
“是的,添头,商人逐利,当然,人和禽兽的区别,也在于人会重情,但闵家都没了,就算那些掌柜对闵家还是很留恋,这份情,到底能转移到小六子身上多少,还未可知。
一来,燕皇只是灭了闵家本家,虽说没有对地方上的这些原闵家下的掌柜们下手,但那把刀,随时都被悬着;
在这把刀的迫使下,这些掌柜其实不管愿意不愿意,他们都得向小六子效忠,哪怕,只是维系着表面上是这样。
因为小六子哪怕那时看起来再不受宠,至少,人家是皇子。
那些掌柜们也都是人精,知道自己如果去另投他主或者找其他靠山,可能下一刻,一顶清算闵氏余孽的帽子也就下来了。
再者,小六子本身的才智,也是不俗,手腕也很厉害,可能外人不知晓,但那些真正的大掌柜,应该是明白的,当然,这一条也是添头。
燕京的那一场大婚,气派恢宏,金钱雨、绸缎路,轰动整个京城,绵延各国。
在你看来,也是在很多人看来,那是小六子将自己手中的底牌全都翻出来,向朝廷证明,自己不是什么闲散王爷,自己有实力去夺嫡。
但实际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他不是因为有这些底牌,才敢那么嚣张地近乎宣称要夺嫡;
而是因为他要宣称夺嫡,所以这些底牌,才会变成他的。
懂了么?”
“有点懂了。”
“其实很简单,那些商号的掌柜,这么多年的发展,早就成了一个个新的闵家,可称之为各地诸侯。
他们有自己的势力,有自己的生意,有自己的人脉,有自己的家族,有自己行商的势力范围,为何要给自己找个爹?
就算找了个名义上的爹,岂会真心实意地对这个爹好?
久病床前无孝子,那还是亲爹呢。
而那些新科进士,是,没错,小六子是他们的恩主,但大燕不是大乾,乾国士大夫们早就用他们的规矩,百年来,编织出了一个密集的网,不尊座师者,在那个圈子里,根本就混不下去。
但大燕不同,这些新科进士现在会凭着良心,去为小六子做事,但等到他们在官场浸淫久了,又岂会继续在乎一个闲散的王爷?
官场,就是一个吃良知的地方,而且是自己吃自己的良心。
所以,
这就是小六子真正的势力,看似庞大,实则松散,仿佛那握不住的沙。”
熊丽箐懂了,道:
“所以,这就是借势?”
“是,借势,因为他摆明车马要夺嫡,有从龙之功这个诱惑在前,那些跟随他的人,才会更加紧密地站在他身边,才会演变成以他为代表的,一股力量。
如果小六子没表示出夺嫡的势头,没压制住东宫,你看范家,会不会一门心思地帮我抢你。
所以,在大燕,在大晋,仿佛到处都是小六子的人,但其实并不是他的人,买卖人么,讲个和气生财,讲个今日亏是为了明日赚,他们不似黔首那般,做一天工就等着拿一天的钱去供给家里妻儿吃饭。
你看这两封信,看似是表明意思想要追随我,但那也只是一个意思,没有哪个人可以活在梦里。
若是有朝一日,我势头大胜,携大军而逼迫颖都,他们可能会趁势反水投靠于我,但若是哪一日,我落魄了,他们往往会比别人更狠地对我痛打落水狗。”
“皇兄曾说过,借势不如成势。”
大楚贵族林立,以至于楚国朝廷想要做些什么事,都得和那些贵族商议一下。
本质上而言,摄政王在楚国做的,其实也是集权的事儿,但没有燕皇当初那么极端。
郑伯爷点点头,道:
“所以,我在雪海关做的就是这种,那里的将士,百姓,吃我的,喝我的,我给他们衣穿,我给他们的孩子上学,我给他们的老人看病;
他们得依靠我,才能活下去,而且是比旁人,活得更好,所以他们才不能失去我,因为我是他们的全部。
借势如借风,看似热闹,实则不能长久。”
“原来如此,那相公您用我?”
“就是借你的势,但我这借势不是为了纯粹地出风头,我是想要趁机弄点儿实际的东西,把咱家底子,弄得更厚实一些。”
马车内的谈话,还在继续。
马车外,
一名亲卫策马归来,向高毅汇报了情况,高毅马上策马来到马车旁。
“伯爷。”
郑凡掀开了车帘。
“钦差使团走另一条路了。”
郑凡点点头,放下了帘子。
昨晚犒赏完三军后,今日一早,郑伯爷就起身带着亲卫们离开了颖都,没等张远山和冯观他们,并且为了防止他们追上来,还故意做了误导,现在两拨人,已经不在一条道上了。
熊丽箐靠在郑伯爷肩膀上,好奇地问道:
“相公,为什么不和他们一起呀?”
“因为我要去一个地方,有点绕路,他们在,也有些不方便。”
“是去哪里?”
“历天城。”
从颖都到燕京,最近的那条路,是不可能经过历天城的,因为历天城要在行径的南端,特意从那里过的话等于是要绕半个椭圆出来。
郑伯爷伸手,从怀中取出一个铁盒,抽出一根卷烟,在手背上轻轻地弹着,缓缓道:
“这是本来就打算去的,就算没颖都这档子事儿,我也是会去的,而且,事实上,在原本的计划里,颖都的效果,远远比不上那儿,只不过出了些意外,导致事情发生了一些变化罢了。
但那个地方,
我还是得去一趟的。”
熊丽箐是知道郑凡想要做什么想要向朝廷表达什么的,她会看,也会思考,同时,郑凡连野人王的身份都告诉她了,这些事儿,也不会去瞒着她。
但让熊丽箐疑惑的是,如果说颖都的事儿,只是顺手为之却出了更大的效果,那原本被放在计划之中,真正地要拿来去做以期获得目的的那一处,到底是什么?
让朝廷觉得忌惮,让朝廷不敢继续收拢地方军头子的军权,且,又不会真的撕开脸面。
“去做什么?”
郑伯爷的目光忽然沉了下来,
道:
“去让一些人知道,
杜鹃的死,
还有人没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