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里头取出了一件蚕丝衣。
“得,就这件吧,首饰什么的送他不合适,到底是个爷们儿,这件可以,先帝在时每次出宫都穿着它。
他长年打仗,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有了它,也能防一些意外。
派人送下去,
别走陛下那儿,
就说是哀家的意思。”
“是,太后。”
女官抱着蚕丝衣走出了殿门,心里,还觉得有些不真实。
眼下,那位大燕的伯爷可是打到这里来了,自家太后却担心他会在战场上出意外,直接送出这一件宝贝。
想不通,
是真想不通,
就算真的是姑爷,
但这是一般的姑爷么?
………
“来,四娘,你看看,这件蚕丝衣和你制的金丝软猬甲比起来,如何?”
收到礼物的郑伯爷毫不客气地将衣服丢给了四娘去看。
“回主上的话,这件蚕丝衣材料比奴家用得要好多了,关键是这材料太难得,奴家可以帮主上改一改,更合身,夏天穿在甲胄里,也驱热。”
“好。”
“也是有意思,这楚国太后居然送您盔甲,奴家看,她不是老糊涂了就是太精明了。”
“那你说,是哪种?”
“后一种呗,丽箐这丫头憨是憨了一些,但那是在主上您和在奴家的面前是这般,实际上啊,那丫头骨子里可厉害着呢,再加上摄政王,能生出这一对儿女的女人,怎么可能是蠢笨的?
只是这也实在是有趣,一边生生死死地打着,恨不得分分钟多少条人命就陨于战火,一边,却在家长里短,过着自家人的意思,叙着自家人的客套。”
“对于搞政治的人而言,这种家常客套,就是一块抹布,平日里,懒得瞧一眼,需要时,擦起来比谁都勤。”
“主上倒是一直清醒着的。”
“到底是历练出来了,这世上,我能信任的人,真的不多。”
“丽箐这丫头,奴家能瞧出来,心是在咱们这头的。”
“这是她最大的优点,她很现实,以前我还觉得有些奇怪,但现在看看她哥的样子,只能说怪不得。”
这对兄妹,都是绝对的现实主义者。
但这类人,其实很好相处,那就是你占据优势你风光时,
他们永远会知道如何配合你以获得利益最大化。
简而言之,
就是熊丽箐这丫头,
日后自己若是败了,
她会毫不犹豫地带着孩子回楚国继续当她的“长公主”;
以前她不是长公主的,
现在是了,
因为郢都的一场大火死掉的不仅仅是开局献祭的六个皇子,
还有一众宗室宗亲。
自己那位大舅哥,当真是借燕军的马刀,给自己疯狂减负。
“报!”
一名传信兵进来,将军情信递送上来。
郑凡打开了信封,是梁程和罗陵一起写的。
年尧那边大军已经在过渭河了,燕军也已经开始进驻镇南关了。
在外人看来,
这是大燕国战的胜利,
虽然付出巨大,
远远不是一座镇南关和一个贫瘠的上谷郡所能弥补的,战争效益是巨额亏损;
但不管怎么说,都是大燕胜了,楚人割地求和了。
再者,从长远角度看,镇南关拿下来了,甭管是用什么手段,至少日后镇南关是在燕人掌控中了,再借助上谷郡这块地盘,日后,燕军就相当于悬挂在楚国头顶的一把利剑,战略主动,是握在手里了。
郑伯爷伸了个懒腰,
随即,
一把抱住四娘的腰,
道;
“得,收拾收拾,咱也该回去了,早点造娃,老是给别人当干爹这也不是事儿啊不是。”
“好的,主上。”
“嗯?太公事化了。”
“主上,这大白天的,真是羞死奴家了呢。”
“哈哈,还能再换不?”
“老娘早等不及了!”
“唔……有点虎狼的感觉了。”
四娘笑着依偎在郑凡胸口,
郑伯爷的手在那块浑圆的位置游走,只可惜紧身衣太紧,而且是带连身的,没缝隙可以窜进去。
“所以啊,只希望咱们的燕皇陛下再坚持一会儿,多续一会儿,让我好多歇息歇息,可千万别我一回去就撂挑子。”
“主上可别给自己立旗。”
“我又不是梁程,怕什么,不过,这里的仗打完了,燕京的那场仗,我其实挺期待的,那才是真的精彩。”
“主上觉得小六子能稳赢么?”
“结果不重要,过程精彩就是了,眼瞅着回去就等着封侯了,感觉,就又不同了。
呵呵,
你说,
上面是那位小六子好对付,
还是上面是太子爷,
更好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