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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小心翼翼地擦拭着,洗出了两盆血水,黑毛球儿身上的血污,才被洗干净。
洛歌取来最好的金疮药,然后帮她上药。
来来回回,一共折腾了大半个时辰,才把这只毛球儿给伺候好了。
混沌蹲在洛歌的身侧,微微眯着空洞而悲伤的大眼睛,她已经没有眼泪了。
眼泪早已经哭干了,哭出来的都是血。再哭下去,就会像下午一样,濒临眼瞎的危险的边缘。
她不能瞎,她还要看歌,她还要看着凌珞死,所以她不能哭,她要保护起自己的眼睛。
夜深了,秦枭亚离开了洛歌的房间。
洛歌却依然没有休息,燃着琉璃冰灯,伏案批阅军中的文件。
而混沌,就在桌子的案几边上,定定地看着他专注工作的样子。
以前,他也是这样,是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不过那个时候,她还有人类的身体,她还可以为他披上温暖的外衣,她还可以去为他熬一点夜宵,帮他研墨挑灯。
现在的她,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如果……她能有一具身体就好了。
感受到黑毛球儿温暖而关心的视线,洛歌百忙之中抬起头,对着她露出一个温润的浅笑。
“你受了重伤,先去休息吧。”他伸出一只手来,轻轻地抚了抚她的脑袋,道,“好好休息,才能快点愈合,明天我就带你去找珞儿。”
混沌摇了摇头。
不,她不要休息,她只想看着他。
她更加不要回到凌珞那里,她受够了那个以折磨她为乐的可恶女人!
“咦?你身上的伤口愈合了?”洛歌抚摸黑毛球儿的时候,忽然发现了一件让他震惊的事情,“这么快?”